临清汪氏 发表于 2011-8-14 15:30:00

汪氏家族文物古迹研究与介绍专用帖


    文物古迹不仅记载了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而且表明了一个民族的身份和个性,划定了他们在人类文明中的位置。
      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会越来越少。所以文物十分珍贵。日用品坏了,可以再生产制造,文物却不同,它不能再生产,再生产出的东西不是文物,是仿制品或赝品,是没有任何文物价值的。文物一旦损坏,就永远不能复原。没有众多的文物史迹,文明古国也就名存实亡!失去其传统的风采和内涵。据悉汪氏现有文物较多,遍及全国各地、有的分别被命为国家、省、地、市、县级文保单位及文物点。还有的未申报、和重视程度不够,为此应引起各宗亲的重视,应立即加以保护。

临清汪氏 发表于 2011-8-14 16:27:59

      文物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迹。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辑的《现代汉语词典》中,称文物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辞海》中对文物的解释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
  (1)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
  (2)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3)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
  (5)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临清汪氏 发表于 2011-8-14 16:29:10

法律解释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对保护文物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同时还规定:“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到国家的保护。”
  在《文物保护法》上述规定中,十分明确地指出了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我们认为,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也就是文物所包括的内容。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文物一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三个方面的价值。具体到每一件文物,不一定都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但至少要具有其中一方面的价值,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文物。
  第二,文物应是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实物。不具备这一点,也不宜作为文物保护。
  第三,国家保护的文物具有广泛性,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各个方面的文物之间具有广泛和密切的联系。只有全面保护各个方面的文物,才能使文物的价值不受损害。

临清汪氏 发表于 2011-8-14 16:30:13

一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二)反映历代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三)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四)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著名起义领袖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五)反映历代中外关系和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宗教、卫生、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六)反映中华民族抗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七)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发明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著名工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作品;
  (八)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九)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的善本;
  (十)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做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一)与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三)与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十四)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临清汪氏 发表于 2011-8-14 16:30:57

二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的成组文物;
  (五)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材质贵重的文物;
  (六)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七)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
  (八)古旧图书中有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
  (九)反映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一)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二)其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临清汪氏 发表于 2011-8-14 16:31:37

三级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比较重要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时代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五)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六)某一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较高,但有损伤的作品;
  (七)古旧图书中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善本;
  (八)反映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九)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一)其它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临清汪氏 发表于 2011-8-14 16:33:33

一般文物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二)具有一定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四)具有一定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生产、生活用具等;
  (六)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艺术品、工艺品等;
  (七)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五、博物馆、文物单位等有关文物收藏机构,均可用本标准对其文物藏品鉴选和定级。社会上其他散存的文物,需要定级时,可照此执行。
  六、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临清汪氏 发表于 2011-8-14 16:36:29

      欢迎各位宗亲在此栏目探讨、研究与介绍汪氏家族各地、各种文物与古迹。

汪根远 发表于 2011-8-14 16:42:44

很好!很有意义也是极具价值的课题!
             支持!!

临清汪氏 发表于 2011-8-14 18:09:07

临清市文物保护单位:汪广洋家族墓介绍(时代-明清)
http://www.iwangs.com/bbs/read.php?fid=202&tid=21575&u=10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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