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勤红
发表于 2014-2-13 16:04:34
真的搞不懂加点音乐调理一下家网春节的气氛。不喜欢可以建议的啊。干嘛投诉。怎么还能说我到处惹事生非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一百零一条》他应该认真的去看看,只不过是给家网增加一点音乐气氛和淘宝能帮汪做的事情发个小广告。有人反对以后我不会再发了。只发在我自己的贴里就可以了的。
汪承忠律师
发表于 2014-2-13 18:40:53
本家本家莫生气,
气出病来无人替。
听听音乐蛮好地,
快乐健康顶有益!
新洲汪周怀
发表于 2014-2-13 18:42:28
汪氏宗亲网不需要投诉,需要理觧和宽容。天下无二汪,汪氏一家亲!
汪承忠律师
发表于 2014-2-13 18:43:07
天下无二汪,汪氏一家亲!
汪春平
发表于 2014-2-13 20:15:20
家和万事兴!
汪忠华
发表于 2014-2-13 21:08:18
顶LZ
胖子道生
发表于 2014-2-13 21:14:13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是应该道歉
汪大雷
发表于 2014-2-13 22:05:33
家网要和谐,本家要宽容。礼之用,和为贵。家,不是论理的地方,不要推波助浪。答26楼。
汪胜忠
发表于 2014-2-14 11:06:38
我也不赞成用音乐回复。原本忙里偷闲在单位能上上家网,现在都不敢上。新帖子一点进去突然就响起音乐,弄的大家都知道自己在干啥。
汪大雷
发表于 2014-2-14 11:45:50
引用第28楼汪胜忠于2014-02-14 11:06发表的 :
我也不赞成用音乐回复。原本忙里偷闲在单位能上上家网,现在都不敢上。新帖子一点进去突然就响起音乐,弄的大家都知道自己在干啥。 http://www.iwangs.com/bbs/images/back.gif
同感,请有关本家回帖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