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汪辉 发表于 2014-8-6 19:01:39

致研究会:一推荐四建议

本帖最后由 镇雄汪辉 于 2014-8-6 20:47 编辑

   一推荐:      侄子汪宇, 男, 汉族, 出生于2008年01月15日, 身份证号码为530627200801153991, 建公95世孙, 现幼儿园大班毕业,系汪勇和胡贵敏之子, 住云南镇雄乌峰镇龙腾金龙苑9幢2单元502室,联系电话:13759123335,13887005990。呈报研究会审核批准加入百名“汪氏之星”为谢!

      四建议       为使“百家汪氏百代孙, 千年新子千秋才”百名“汪氏之星”的细胞教育工程落到实处, 严防做成面子工程、皮包工程,不贻误汪氏子孙,有以下四点个人建议:       一、入选对象要认真审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入选对象身份证号码, 父母名字为公示的必要条件,以便各位宗亲监督、查询。公示样式: 汪××,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文化现状(如:学前班、小学、中学等就读情况), 家庭住址, 多少世, 父母名字, 联系电话等。       二、在百名“汪氏之星”的成长过程中, 要制定具有教育、指导和管理的可行性实施细则,做到有章可循,有条施教,跟踪管理。       三、要有一批高素质的教导员, 无论是教育家、教授、学者、画家、工程师,还是一般教员,都要严格审查, 检验资格(质)和资历,一律将其有效、合法的资格证件附照公示。      四、现已聘用的“监护人”应更名为“教导员”【监护人, 其概念、职责在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 在此不作解释。教导员的“教导”二字, 即为教育指导,   教诲开导,   指点、指引,   指使、指教之意】。聘用的教导员应对百名“汪氏之星”实行分配教导,责任到人; 每季度或半年向族人进行一次教导工作报告。

汪子涵 发表于 2014-8-6 19:32:13

以上四条建议所说,深有同感!

汪佳琪 发表于 2014-8-6 20:46:24

汪黄市老三 发表于 2014-8-6 21:00:51

汪辉本家四点建议精辟.正确!支持!

wangwei33 发表于 2014-8-6 21:15:49

建议很好,我们一定考虑.谢谢!

汪佳琪 发表于 2014-8-6 21:17:08

桃园汪银河 发表于 2014-8-6 21:21:56

      个人认为“汪氏之星”的个人资料与其父母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不宜在网上公示,因由秘书处掌握,妥善保管就行了。

汪建宗 发表于 2014-8-6 21:46:15

汪辉本家四点建议精辟.正确!支持!

汪建宗 发表于 2014-8-6 21:56:05

世界上最年少的华人女状元汪晓宇是“汪氏之星”学习的榜样!

汪土亨 发表于 2014-8-7 06:04:26

不应一地多名,应各地一名.且应注意多世系多支派,非一家之独有,要质量,聪慧,俊秀文明健康等多要素!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致研究会:一推荐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