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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 08: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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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
诵,字志道,始以王父名,别姓汪姓氏。周敬王二十年为都司马,娶柳怀女,生子三:曰鉞(yuè)曰銓(quán)曰錡(qí)。
鲁哀公十一年(前483),齐国书(国书,人的名字)帅师伐鲁,孟儒子洩(yì)、冉求帅师御之,公叔(姓)务人(务人,人的名字)见负杖入保者,泣曰:事充政重,上不能谋,下不能死,不可战于郎,与汪錡乘皆死焉,錡时年十九,鲁人欲无殇錡,问于仲尼(孔子)。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遂皆殡,谥曰烈。
附注:
都司马,掌管都之士庶及车马兵甲之戒令,以国法,掌其政学,以听国司马;国书,灵伯国弱孙;洩,孟懿子之子;务人,鲁襄公之子,昭公之孙也;郎,邑地名,大夫费伯所城;殇者,未成年人丧也,年十六至十九为长殇,十二至十五为中殇,八至十一岁为下殇,七岁以下为无服之殇,生未三月不为殇,檀弓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圣周葬中殇,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又谥,法(发?)短,折不成曰殇;周交质从女,于是有讳有谥,谥者,行之迹也,示书否明鉴,诫谥法有功安民曰烈,以武立功也,又猛将谓之烈,今錡无爵而得与卿大夫之小丧,赐谥同,且与公为俱殡于西阶则,服必不降,祭必不厌,葬不用殷椁圣周,而悉以成人之丧治之矣,厌冠,丧冠也,曲礼苞履极袵,厌冠不入公门,圣周治土为执(此字有误)四周于冠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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