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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汪洙及<神童诗>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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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12: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汪洙及&lt;神童诗&gt;考辨》网上只有摘要,谁能提供全文?
该文作者是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的汪圣铎,不知他有没有在看宗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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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0 12: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找到了
神童诗考辨1.JPG    神童诗考辨2.jpg    神童诗考辨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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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字较小,看起来很吃力,能否改版上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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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2 20: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摘要 关于汪洙及其《神童诗》,学术界目前存在一些错误认识。汪洙是北宋人,明代有多种书记载他官至观文殿大学士在宋代相当于副宰相、执政大臣,著有《神童诗》。这种说法流传至今,多被采信。本文根据汪洙同时代人、后辈亲属及宋元明州地方志的可靠记述,证明汪洙生前只作过品阶最低的州助教,对其撰神童诗数十首一事也提出质疑。
    关键词  汪洙 汪洙生平 神童诗

    近年, 由于早期教育问题受到重视,在追溯中国古代童蒙教育时,汪洙及《神童诗》又较多地被人提到(如《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年第6期陈国灿、吴爱芬《宋代两浙路蒙学初探》,《武汉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佘双好《我国古代家庭教育优良传统和方法探析》等)。关于汪洙及《神童诗》,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和虚构史实的情况,似有必要作些分析和辨伪。
    汪洙是史有其人的,但自明代以来,在其履历和事迹中就存在着随意编造的情况。被人随意改造后的汪洙事迹,以讹传讹地流传到今天,还在今天的学术界发生着不良的影响。例如,《全宋诗》卷收有汪洙诗五首,其小传云:
    汪洙,字德温,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人。自幼善赋诗,有神童之号。哲宗元符三年(1100)进士,授明州助教,著《春秋训诂》。召升宫教,拜大宗正卿。官至观文殿大学士。提举台州崇道观,筑室西山,月集诸儒讲学,以教授族闾之子弟,乡称崇儒馆。卒谥文庄。事见《万姓统谱》卷四六,今录诗五首。
    此小传标明,上述文字的依据是明代凌迪知《万姓统谱》,原文引录如下:
    汪洙,字德温,鄞人。九岁善赋诗,时牧鹅黉宫,见殿宇颓圮,洙心窃叹之,题其壁曰“颜回夜夜观星象,夫子朝朝雨打头。万代公卿从此出,何人肯把俸钱修。”上官奇而召见,时衣短褐, 问曰:“神童衫子何短耶?”洙辄对曰:“神童衫子短,袖大惹春风。未去朝天子,先来谒相公。”世以其诗诠补成集,用训蒙学,为《汪神童诗》。登元符三年李釜榜进士,任明州教授,著《春秋训诂》,召升宫教,拜大宗正卿,至观文殿大学士、提举台州崇道观, 筑室西山,月集诸儒讲学,以教授族子弟,乡称崇儒馆。卒,谥文庄。平生禀性仁厚,忠孝著闻。子思温,观文殿大学士;思齐,端明殿大学士;孙大猷,敷文殿大学士。
    顺带说明, 明代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二四《神童诗》亦与上引大同小异。对比《全宋诗》小传及《万姓统谱》上引文字。可以看出,《全宋诗》小传文字大抵是《万姓统谱》上引文字的简化。二处关于汪洙的记述,失实的成分就较多, 以下试考析之。
    关于汪洙,《宋史》、《宋会要辑稿》、《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均无记载。其他宋、元文献的记载也很少。但与其生活时间较为接近的孙觌却给他的儿子写有墓志铭,《鸿庆居士集》卷三七《宋故左朝议大夫直显谟阁致仕汪公[思温]墓志铭》,其述:
    左朝议大夫直显谟阁致仕汪公以绍兴二十七年二月六日感疾终于四明私第……公讳思温,字汝直,明州鄞县人。曾祖顺、祖元吉,不仕。父洙,明州助教,以春秋之学知名,因公贵,赠正奉大夫。公幼读父书,有声场屋间,会朝廷更舍法改授他经,政和二年以太学上舍中乙科…… 。
    又述及文内所述系由汪思温同乡史浩提供情况,应是很可靠的。据此处孙觌记,汪思温的第七女嫁给了楼豫,而楼豫是南宋著名大臣楼钥的父亲,则汪思温是楼钥的外祖父,汪洙是楼钥的外曾祖父,这一亲缘关系从下引楼钥的著作中也可得到验证。且楼钥谓:“钥生长外家,事外大父少卿二十余年。”(《攻媿集卷七二《跋任氏所藏外祖汪少师帖》)又谓“ 粤我之于诸舅兮有异于他人。盖生长于外家兮,非一朝一夕之积。”《攻媿集》卷八三《祭从舅汪删定[大辩]》可知楼钥从小在汪家成长,且与外祖父汪思温相处多年,对汪洙也应有相当了解。因此,楼钥关于汪洙的记述应具较高的可靠性。楼钥确实在自己的著述中多次言及汪洙,请看下引:
    亡妣姓汪氏……明之鄞人。曾祖元吉,不仕。祖洙,明州助教,累赠正奉大夫。(《攻媿集》卷八五《亡妣安康郡太夫人行状》。按此“亡妣”即楼钥母亲汪氏)
    祖洙,皇明州助教,累赠正奉大夫。妣陈氏,累赠太硕人。父思温,皇左朝议大夫,直显谟阁致仕,累赠少师。(《攻媿集》卷八八《敷文阁学士宣奉大夫致仕赠特进汪公[大猷]行状》。按汪大猷为汪思温子、楼钥舅舅
    曾祖元吉,有隐德于乡。祖洙,为乡先生,以特恩补官,赠正奉大夫。父思温,皇左朝议大夫,直显谈阁,赠少师。(《攻媿集》卷一三《知江州汪公[大定]墓志铭》。按汪大定为汪思温子、楼钥舅舅)
    从孙觌、楼钥的如上记述中,我们可以对汪洙的情况作一简略归纳:汪洙是明州鄞县人,其父为汪元吉,不仕。汪洙以治《春秋》闻名乡里,晚年为特奏名进士,补明州助教(即所谓“ 以特恩补官”),这也是汪洙生前担任的惟一官职。他死后由于子孙作大官,累次得封赠,最终为正奉大夫(正三品,观文殿大学士则为从二品)。他的儿子汪思温官至左朝议大夫、直显谟阁, 死后被追赠少师(似也是由于汪思温的儿子汪大猷的官阶较高)。汪大猷官至敷文阁学士、宣奉大夫。《宋史》卷四〇〇有《汪大猷传》,却未述及其祖父。
    将孙觌、楼钥所记与前引《全宋诗》小传、《万姓统谱》等文字比较,不难发现其巨大差异:首先,孙、楼二人均未言及汪洙有所谓神童诗事。其次,孙、楼均记汪洙生前只作过最低阶的州助教,他既未作过宫教,也未作过大宗正卿,更未作过品位很高的观文殿大学士。一个生前只作过州助教的人,却被说成是作过相当于副宰相的观文殿大学士,这种虚构和夸张真是令人感叹。汪洙死后虽因子孙得到封赠,最高的赠官也仅为正奉大夫,与观文殿大学士仍有差异。这种封赠官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由于汪洙是楼钥外曾祖父,本人又自幼养于外家,对汪氏一家感情深厚,故如汪洙生前作过较高的官,或有作神童诗那样光彩事迹,楼钥是决不会在撰写有关文字(如其母汪氏行状)时隐而不彰的。所以,关于汪洙写神童诗的说法很可能是靠不住的,而关于汪洙作过宫教、大宗正卿、观文殿大学士、提举台州崇道观等官的记述,则完全是虚构的。
    汪洙是明州鄞县人,非常幸运,存留至今的为数很有限的宋元方志中,明州的地方志却是较多的。地方志的作者或是当地官员,或是本地乡绅,对本地情况是很熟悉的。如果汪洙生前做了大官,或是有影响较大的突出表现,地方志通常是不会遗漏不载的。让我们到现存的宋元明州地方志中去寻找一些线索,看看当时方志是怎样记载汪洙这位本地贤人的。《乾道四明图经》仅在第一二卷载及汪洙,记他为元符三年李釜榜进士(据前引楼钥记,汪洙为特奏名进士,此未作说明),本州排序为第六(共七名)。同时,此处也载他的儿子汪思齐为崇宁五年蔡薿榜进士,汪思温为政和二年莫俦榜进士,汪洙的孙子汪大酞为绍兴十五年刘章榜进士。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卷二《鄞县·人物》载鄞县先贤十六人事迹,却未载汪洙事迹。在《宝庆四明志》中,在卷八《先贤事迹》中不载汪洙,却载有汪思温事迹,亦言及汪洙,谓“汪思温,字汝直,鄞人。父洙,以《春秋》之学知名……” 仅此而已。本书卷八载诗赋多首,其中含王安石(曾任知鄞县)、舒亶(本州人)、陈瓘等人诗许多首(有的多达数十首),又含汪思温诗一首,却未收汪洙诗作。《延祐四明志》卷四《人物考》同样不载汪洙而载有汪思温,与前志比较,内容略多,谓“汪思温,字汝直,鄞县人。祖元吉,为县从事,为范仲淹所知。王安石宰鄞,以廉平吏荐于转运使孙沔。父洙,春秋教授,乡人称之为汪先生。”所增大抵为洙父元吉情况。附带言及,宋人《舆地纪胜》卷一一《庆元府》记本府(明州南宋升格为庆元府)人物中有汪大猷,无汪洙,也不载其神童诗。这说明宋元方志中所提供的关于汪洙的情况,与孙觌、楼钥相比,所记大抵没有增加。而今人或认为汪洙及《神童诗》在宋代颇有影响,或谓《神童诗》“追至南宋几乎是家喻户晓”(见前揭陈国灿等所撰文章)。而我们无论是在孙、楼二人的记述中,还是在宋、元二代明州的地方志中,似乎都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的验证。凌迪知、朱国祯都是明代中后期嘉靖、万历间人,他们生活的年代要比孙觌、楼钥迟三四百年,比宋元明州地方志的作者也迟百年以上,其史料的可靠性差异是不言自明的。所以,固然,我们不能就此肯定汪洙一定没有撰写过神童诗,但至少应对汪洙撰神童诗一事持慎重态度。对于汪洙生前的仕历,我们决不能轻信明人凌迪知、朱国祯及此后一些清人的说法,而必须指出其谬误。还应指出,在现存宋元文献中,都未记载汪洙的神童诗。今人搜集到汪洙的“神童诗”多达六十多首(见前揭佘双好文),这些诗大抵都是从明清文献中辑出的。既然前引明清人关于汪洙生平作了如此严重失实地记述,我们就有理由怀疑汪洙作神童诗的真实性(《全宋诗》编者未将所谓汪洙的“神童诗”全部收录,则似又是应当肯定的)。
    凌迪知、朱国祯关于汪洙及神童诗的文字被后人广泛引录(如清人褚人获《坚瓠丁集》卷四《神童诗》等,这本不为奇。值得注意的是,也曾有先贤对此提出过疑问,例如黄宗羲《宋元学案》卷六《士刘诸儒学案》载“正奉汪先生洙”事迹,即未采信凌迪知等所言,其述“汪洙,字德温,鄞县人。父元吉为县从事,为范文正公所知;王荆公宰鄞,以廉平吏荐于转运使孙威敏沔。先生以《春秋》教授于乡,乡人称之为汪先生。子思温……。”王梓材且附案语谓“谢山《五先生书院记》自注云:汪正奉《春秋》实与孙明复齐名,容斋称其‘丰滀不施’,而近志妄谓其官阁学。”可知黄宗羲对凌、朱等人关于汪洙仕历的错误说法不予采信。而全祖望(字谢山)已对讲汪洙曾任殿阁学士的说法提出批评。可惜《全宋诗》小传作者未加留意,仍沿用凌迪知等人的产重失实的说法,这是应当予以指出和加以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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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9 10: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清人所著的《四明谈助》中已经说到这个事了,“……其余多掇集古咏,非公诗也” 明州助教汪先生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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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9 10: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文中的范文正即范仲淹(989-1052),他曾在宁波短暂任职,并留下一支脉,居今宁波鼓楼对面的“范宅”。
王荆公即王安石(1021-1086),庆历二年(1042),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等职,今宁波东钱湖有王安石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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