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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牒纵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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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动的是一颗宏扬汪氏文化的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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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8 18: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谱 牒 纵 横 谈

各位本家:
    现开设这个栏目,其内容包括:上点本人收集到的资料,谈谈本人对“续谱”的一些浅见,报道一些我们修水当地的辑谱信息。以便抛砖引玉,使汪氏谱牒与时俱进,更上层楼。
  

   下面发一则信息:

                一、家谱纂修细则(讨论稿)

    这是“江西修水县谱牒研究会”草拟的一份讨论稿。现把它发上网,供各位本家参阅。该会计划在十月份召开一次例会,总结解放后修水全县的谱牒纂修情况,并对今后的谱牒纂修予以适当的规范性的指点。使修水各姓的宗谱能有一个质的提高。其他县在这方面做得如何?本家们也可上点材料,以便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家 谱 纂 修 细 则 (草案,供讨论、修改用)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家谱编纂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称家谱,包括以族谱、族志、姓氏通志、宗谱、世谱、家乘、世系表、支谱、房谱、分谱、统谱、总谱等命名的谱牒。
    第三条  家谱是记载同宗共祖的血缘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是中华民族历史大厦中三大支柱之一,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亟待发掘的一部分。家谱不仅对开展地方史等方面学术研究有着极重要的价 值,对海内外华人寻根认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当前改革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旅游 都起着重要作用。
    第四条  家谱编纂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五条  家谱纂修必须贯彻团结方针,不搞宗派,团结族人,与其他姓氏和谐相处。
    第六条  家谱修纂要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姓渊源历史、繁衍播迁、分支、分布、世系辈派、家族人物、家族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第七条  家谱修纂必须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扬弃旧谱中带封建色彩的糟粕(如,提倡愚忠愚孝,炫耀光宗耀祖,宣传听天由命,鼓励明哲保身和对封建族权盲目服从等),继承家谱的精华(如家规、家训中属于传统美德的部分),顺应现代社会发展,将中国传统家谱的合理内核有机地吸收并使之与新时代、新需要相结合,编纂出反映出新时代特性、符合现代家庭需要的新型家谱。
    第八条  修纂家谱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女性与男性应同时入谱,与男性享受同等权利。
    第九条  家谱纂修应自觉接受文化、史志、档案、图书等管理部门和谱牒研究机构的行业管理与业务指导。
    第十条  应广泛联系台、港、澳同胞与海外宗亲一道纂修家谱,为他们提供准确的寻根依据,以增强民族凝聚力。
    第十一条  家谱纂修时距以二十年左右为宜,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

                     二、纂修机构

    第十二条  家谱纂修机构可定名为编纂委员会。根据需要,编纂委员会下可设编辑部、联络部、财务部,分别负责家谱纂修、宣传、联络、检查督促与经费筹措、管理。编辑部主任由主编兼任,联络部、财务部可分别由主管的副主任兼任。机构人员的多少可根据辑谱的地域范围和参加人数来定,由数人或十几人不等。
    第十三条  续谱机构组成人员应有代表性和广泛性。推选德高望重、乐于奉献、综合素质较高、号召力较强的族贤担任主修,全面主持编委会(谱局)工作。推选威望高、年富力强的宗亲担任编委会(谱局)副主任,分别负责开展宣传发动、经费筹措、家谱资料收集等各项工作。推选文史知识丰富,具有家谱编纂能力,身体健康的宗亲担任主编,全面主持家谱的纂修。推选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热心家谱事业的宗亲担任副主编,协助主编开展家谱编纂,并按分工负责一项或几项工作。还要在各庄推选有一定文化水平、热心宗谱纂修的宗亲担任编委,负责本庄的分户登记,校核与续谱经费的收缴等工作。
  第十四条  为推动和加快家谱纂修与出版,推举或聘任本族德高望重的名宿,有良好社会影响的俊秀和从财力上大力支持修谱的本族贤达、企业界人士担任编委会(谱局)顾问、编委会名誉主任、副主任,或荣誉主任、副主任。
  第十五条  编委会(谱局)全体成员应不负众望,克己奉公、尽职尽责,做到“两袖清风”,经济手续清楚,善始善终,完成家谱的编纂任务。

           三、纂修体例

  第十六条  家谱卷首(或一卷、上卷、上集、第一部分,俗称谱头)采用志、述、记、考、传、图、表、录等体例。以“勾玄提要式”或“史体综述式”将家谱各主要部分精髓提炼出来,以编年体与纪传体对本族家史进行概述。以存真求实的精神对有疑问的历史渊源、世系、人物生平等内容进行认真考证,纠错补缺。以传、简介、录、表等形式全面记述人物。撰写人物应坚持以文献、档案资料为主,以社会资料为辅。始祖、始迁祖、题词、姓氏迁徙图、人口分布图、附录等内容均采用图、录等体裁形式。
  第十七条  家谱编纂体例,宋后一直采用“欧苏体例”。新纂家谱要顺应时代发展,创新体例,使宗亲阅谱一目了然。

           四、家谱格式
  
  第十八条  当代保存的历代家谱,编修重点各有侧重,但其格式基本相同,既统一又有章可循。一部完整家谱,大致有以下各项:1、谱名;2、谱序;3、谱例;4、谱论;5、恩荣录;6、遗像、像赞;7、姓氏源流;8、家规、家训;9、祠堂;10、五福图;11、世系;12、传记;13、谱系本纪;14、族产;15、契据文约;16、坟茔;17、名宦录;18、任宦记;19、艺文;20、年谱;21、字辈;22、领谱字号;23、续后篇;24、纂修、捐资人名等……
  第十九条  新纂家谱,大致需要编出下列内容:1、名人论谱2、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家谱的文件;3、始祖、始迁祖图;4、迁徙路线图;5、本族人口分布图;6、各庄门风景图片;7、当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与现状;8、各支参与修谱人口统计表;9、谱序;10、艺文;11、家族文物、遗迹介绍;12、护谱者芳名;13、捐资者芳名;14、本族历届修谱人名与保存家谱目录;15、族人重大贡献、重要业绩介绍;16、寿星录;17、与本族相关的重要文献;18、本族独特的风俗、家族文化;19、有关家族历史、人物等方面的重要考证文稿;20、本届纂修大事记等……

            五、行文规范

   第二十条  家谱纂修,使用国家语文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但旧谱中的人名、地名、职官名等专有名词的繁体字、异体字因使用时发生字义变化的仍保留字体原貌。
   第二十一条  家谱采用语体文记述,尽量不采用文言文或少用文言文。
   第二十二条  文风应力求严谨、朴实,语言准确、简洁。
   第二十三条  家谱采用专有名词、术语时应力求标准化、浅显化。
   第二十四条  同一地名,古今(地名)所指各异者,应予注明。
   第二十五条  标点符号的使用应按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新发布的《标点符号使用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元世纪、年、月、日和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二十七条  使用历朝帝王年号,除加注的公元年份用阿拉伯数字外,一律使用汉字。
   第二十八条  引文在右上角标码,标注次序为:作者名、篇名、集名、卷次、出版社名、出版年月。
   第二十九条  图片应真实、清晰,并配有简洁、准确的说明文字。
   第三十条  书写要求,字迹清晰、整洁。

              六、付印、出版

   第三十一条  家谱付印、出版要经初审、复审、终审,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交付印刷、出版。
   第三十二条  家谱印好后,还应再仔细的校对,发现错处,应加印《勘误表》进行勘误。

             七、家谱的收藏与利用

   第三十三条   家谱出版后,除分发给所属的庄门及个人外,可捐献给当地的县档案馆、图书馆和文史委、地方史志办等单位。
   第三十四条  拓宽家谱的社会使用途径,积极与地方史志对接,主动为地方史志提供相关资料,为当地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

              八、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将在不断实践中修改完善,使其利于家谱的纂修。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江西省修水县谱牒研究会草拟,并报经省谱牒研究会批准后方才试行。


   说明:1、此系草稿,未讨论、未修改。望各位本家看后多多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也会在以后将经过讨论、修改,并经省里批复的“修订稿”重发一次。 2、拟稿人:龚良才、刘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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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宗亲,汪金寿,字文枢,光绪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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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04: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入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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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9 08: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汪土亨) 的帖子

谢谢本家的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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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9 09: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承前)

         二、继承与创新
         ——修水县2010年度谱牒研讨会论文选题

   为加强对家谱纂修知识的学习与研究,指导新时期家谱纂修、整理、利用,推进本县家谱事业的发展,拟定于今年10月中旬召开“修水县2010年度谱牒纂修研讨会”。为了使会议内容充实,主题集中,发言有序,特草拟了这份“论文选题”,供与会会员参考。

   1、家谱的功能与作用;
   2、纂修家谱、研究家谱的现实意义;
   3、新家谱继承与创新的实践探讨;
   4、新家谱的体例与格式;
   5、新家谱的结构探讨;
   6、如何继承旧家谱中的精华;
   7、海峡两岸联修家谱之探讨;
   8、新编家谱经费筹措经验;
   9、修水“修谱热”成因探讨;
   10、如何发挥家谱的现实作用;
   11、如何实现家谱与新地方志的对接;
   12、家谱的保管与利用探讨;
   13、你姓解放后修谱概况及体会;
   14、你姓在谱牒文化的探讨方面有何新举措?

   如果认为上述论题不适宜自己撰写论文,亦可自己选题。
   论文要求以本姓实例为基础,阐明论点。字数在3000字以内。可一人一文,也可一人两文。
   所交论文请打印30份,交研讨会秘书组。

   论文截止时间:10月1日。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修水县谱牒研究会秘书组

                                                                               20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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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10: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汪高山兵官 于 2015-10-15 14:28 编辑

江西有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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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0 10: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承前,上点我收集到的资料。

                       家谱的名称

    家谱,历史上曾有多种名称,家谱仅是其中使用最多和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
    从古至今,家谱类文献的名称大致还有如下这些:谱、谱牒、族谱、族录、族姓昭穆记、族志、宗谱、宗系谱、家乘、家牒、家史、家志、家记、百家集谱、世录、世家、世本、世纪、世谱、世传、世系图、世家谱、支系、本支世系、枝分谱、帝系、玉牒、辩宗录、皆日谱、系谱、图谱、新谱、星源集庆、列姓谱牒、血脉谱、源派谱、系叶谱、述系谱、大同谱、大成谱、氏族要状、中表簿、房从簿、维城录、谱录、祖谱、联宗谱、真谱、渊源录、世家渊源录、源流考、草典、世牒、世思录、家模汇编、乡贤录、汇谱德庆编、私谱、传芳集、本书系谱、清芬志、家传簿、先德传、续香集、房谱、祠谱、坟谱、近谱、会谱、全谱、合谱、统谱、通谱、统宗谱、宗世谱、总谱等等。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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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0 11: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家谱的起源

          关于家谱起源的具体时间,历代说法不一。传统学术界大致有宋代起源、战国秦汉起源、周代起源、殷商起源等四种观点。然而,如果我们在文献学的基础上,再加上运用考古学、民俗学等方法进行考察,就会发现家谱的产生时代远远早于上述四说。应该说,早在文字出现之前,家族世系就曾以结绳、口传等方式存在于漫长的历史时期之中。
         从文献角度看,早在中国进入奴隶制社会初期的夏朝,王室就有了记录自己世系的谱牒,这就是夏王室的家谱。商、周王室也都有自己的家谱。后人曾加以整理,编成《五帝德》、《帝系》、《五帝系牒》、《世本》、《帝王诸侯谱》等通代谱牒。在传世的甲骨文中,保留着世界上最古老、最原始的实物家谱。在现存的商朝末年的青铜器中,也有几件是属于专门记载商人家族世系的家谱。在周代,铸记家族世系于鼎、彝等青铜器中之风盛行于全社会。
         我国家谱文献的起源很早,可家谱专词的出现却晚了许多。具体出现于何时,已不可考。但家谱一词的出现必定是在南北朝之前,这是不会错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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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30 18: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家谱的类型

     从上古以来,历代所修家谱是难以计数的,这其中绝大部分因年代久远,已经湮没于历史的长河之中。但我们依靠时人与后人的记载了解,留传至今的和新修的家谱大约有三万多种。由于编者不同,编修目的不同,载体、文字、取材内容不同,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类型。

     首先,拥有记载家族血缘世系与历史的家谱的并不仅限于汉民族,与汉民族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的回族、壮族、畲族等民族,都有家谱存在。蒙古族、彝族也有使用本民族文字写成的家谱。在少数民族中,满族人的家谱占了很大部分。其他一些没有文字的民族,如怒族、哈尼族、傈僳族、苗族,普米族、阿昌族、鄂伦春族,也都有自己的结绳或口述的家谱。这表明,家谱的类型不仅有文字记载的,也有口述和结绳的。

     在使用文字记载的家谱中,因载体和生成方式不同,又可区分为实物的和书本的。早期的如商周甲骨、青铜家谱,汉代的石刻家谱,后代的塔谱,少数民族的结绳家谱等,都是实物的。魏晋南北朝以后的家谱,基本都是书本式的,不同的是有的为手抄,有的为雕板印刷,当然现在又有排印、胶印、电子激光排印的了。书写的载体也有纸张与绸帛之分,装帧形式也有卷轴装、册页装、经折装、线装、平装、精装等区分。

     在现存的家谱中,还存在着先修后修的区别。家族的世系,一代接着一代的延续,记录家族世系的家谱就必须经常或定期续修,以记录延续的过程。这样,就产生了初修、三修、以至十五修、二十修的不同。后代续修的家谱基本包括了前代纂修的内容,不过由于时代的变化,社会风气和修谱人观念随之变化,导致记录家族历史的侧重点也就不尽相同,格式和结构也不完全一样。

     在家谱发展史上,也存在着纂修者不同的区别。唐代以前大多是官修,因而修成的多是合谱、群谱,以姓氏谱、氏族志的形成出现,将所有姓氏分出等级,依次记录世系。由于需要记载的氏族太多,导致记录的内容较为简略,一般以世系为主。宋代以后,家谱由各家族自己纂修,仅记载本家族的历史和现状,因而就有余力来丰富家谱的内容,家谱的构成也日渐复杂。这就出现了仅记载一个大家族支派房系世系的支谱,房谱;记载一个大家族世系的宗谱、世谱;以及将分散于各地的同族各支派统编于一谱或多个虽不是同一家族,却因是同一姓氏而联合修谱的家族所修的大成谱、统谱、总谱;也有一些记载两个同姓但不同宗的家族的合谱。其中专门记录皇帝世系的称帝系、玉牒;记载诸候家世的称世本;记录普通家族的称家谱。此外,还有专门以记载宗族祠堂各种内容为主的祠谱和记载本家族历代祖先坟茔位置、坐向、守坟、规约、墓祭仪式等内容的坟谱等特殊家谱。在家谱中,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类型。

     一是异姓间的联宗合谱,二是隋唐以前还有一些收录全国各地宗族情况的万姓谱、百家谱和记录一地各家族状况的郡谱、州谱存在。三是专门记录本家族所有庶母的极为特异的类型。如明朝万历年间,金应宿修有六卷本的专门记录本家族各支庶母有132人的庶母谱——《珰溪家谱外戚篇》。四是汉代还有一种专门记录家庭恩荣情况的家谱——《邓氏官谱》。五是在一此特殊群体,如佛教、道教中受中国传统宗法文化影响较深的某些教派,封建帮派如清帮等中,也有一种类似家谱的文献。两者所不同的是:家谱是以血缘关系为特征,帮派、教派则是以师缘关系为特征。不过,我们认为这是家谱的一种特殊形态。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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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谱的发展与演变

     夏商以来,不仅王室有家谱,诸侯及一些贵族也都有自己的家谱,专门记录家族世系,政府设专门机构管理。
春秋时期,各国王室的家族事务由政府专门设置的宗正来管理,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王家世记载和家谱编纂,而民间的家谱基本处于自流状态。

     秦代虽设有宗正管理皇族事务和皇室家谱,但由于时间较短,因此,秦代家谱一直未见记载。

     汉朝建立以后,因袭秦制,设立宗正和专门机构管理皇族事务和掌修皇亲贵族谱牒。西汉中期以后,宗族势力得到很大发展,附着于宗族藤蔓之上的家谱,尤是私人家谱的修撰也开始出现,并迅速增长。
     东汉时期,政府选拔人才的途径之一是“察举”,即根据社会议论来判别一个人的品德和才能,然后决定任用。当然他们不会注意普通人家,目光都放在豪门望族上。为选官便利和证明身份,许多豪门势族都非常重视家谱的纂修。
     汉代的家谱与前代大致相同,主要作用是“奠系世、辨昭穆”,因而著录比较简单,仅为家族世系,注明生卒、官爵、字号、葬所等。

     南北朝时期,主要在士人中选官,它以士人的籍贯、门第作为主要标准。这种选官方法既强化和巩固了门阀制度,也从制度上激化了门阀上下,族望高低、势力大小的矛盾,造成了当时等级森严,鸿沟难越的境况。品级高的士族排挤、鄙夷品级低的士族,品级低的士族又排挤鄙夷庶族。因此,整个南北朝时期,为了选官便利和证明身份,无论是政府,还是豪门势族,都非常重视家谱的纂修。这就形成了中国谱牒史上公私修谱的第一个高潮。
    造成南北朝时期国家和民间均重视家谱,形成了我国家谱发展史上第一个高峰的原因,除政治上的选官之外,还有社会生活中的婚姻门第观。门阀制度形成后,世家大族不仅要操持政治特权,还要求保持婚姻特权。在婚姻对象的选择上,讲究阀阅相当,以保持贵族血统的纯粹。为了婚姻的门当户对,士族不仅重视自己的家谱撰写,同时也注意对通婚对方家谱的考究,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了当时的家谱繁荣。
     门阀制度下的士族特权还表现在不服国家徭役上。为了摆脱繁重的国家徭役,不断有人投奔到士族家中充当私户,高明者则伪造家谱,冒充士族。这样的结果,是导致服国家徭役的人口越来越少。为了稳定政权,增加国家徭役的来源,南北朝时期政府不断地清厘户口,即厘改谱籍,清除冒充的士族。这也是南北朝时期政府重视谱牒,不断重修总谱的经济因素之所在。
     形成士族自觉修谱的另一个原因,是士族间的自我标榜。为保持和炫耀自身血统的纯净,提高族内的凝聚力,以区别于他支别派,亦竞相纂修家谱。
     由于家谱在政治上、婚姻等方面作用的剧增,南北朝时期家谱得到了极大发展,政府设置“谱局”,专门编修谱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设“谱库”一类机构,收藏谱牒,以备不时查验。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谱学更成为一种专门学问。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谱牒发展的第二个高潮。隋唐两代的统治者均出身于豪门士族,因而,对于谱牒维护统治者利益、巩固政权的作用非常清楚。政府设置了专门机构,一次又一次地组织编写了数部大型的谱牒著作,均为政治作用明显的姓氏谱和衣冠谱。比较著名的有《氏族志》、《姓氏录》、《姓族系录》、《元和姓纂》、《皇室永泰谱》、《唐皇玉牒》等,都是皇皇巨制。
     谱牒在唐代政治生活和婚姻中仍有相当作用,尤期是在婚姻方面,因而,不仅官府修谱,评定姓氏高下,私人自修家谱的情况也很普及。

     宋代是中国谱牒史上发生根本变革的时代。欧阳修在主持编修《新唐书》后,发现自己的家族世系族人都不太清楚,为了使族人和子孙能够了解祖先遗德,他采用了史书的体例和图表方式,将五世祖安福府君欧阳万以来本家族的迁徙、婚嫁、官封、名谥、享年、墓葬及其行事等,编成一部新型家谱。几乎与此同时,苏洵也编成《苏氏族谱》。二人都是使用“小宗之法”,都是以五世祖作为家族始祖。欧、苏二人又将自己对家谱编纂的见解写于谱的序、例、记、后录之中。他们的修谱理论和实践影响极为深远,后世尊以为法,不敢稍逾。

     宋代以后的家谱纂修已由过去的以维护门第为前提,以选举和婚姻为目的,即带有强烈的政治功能,转移到尊祖、敬宗、收族方面。家谱的教化功能增强,因而,家谱的记载也由过去以姓氏、世系、仕宦、婚姻为主,扩展到整个宗族制度。由于尊祖、敬宗、收族能够提高家族的凝聚力,而家族凝集力的提高又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为了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也出于对维护封建政治和统治制度的考虑,宋代统治者积极提倡各家族自行纂修家谱。在政府的提倡和欧、苏谱例的指导与规范下,整个宋代民间新修家谱之风极盛,很多士大夫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黄庭坚、文天祥等,对家族修谱热情很高,并亲自主持自己家族家谱的修纂或替别的家族修谱,创制、完善谱例,且发表自己的见解。

      辽、金、元三代的家谱,如今已基本失传,但见于各种文字记载的却是不少。元代修谱之风极盛。家谱体例大致按照欧、苏体例,但内容上有所变动与增加,比如有些家谱增加了僧道不准入谱的规定等。

     明清两代的家谱编修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各家族对编修家谱均非常重视,许多家谱一修再修,多次续修。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古代家谱,大多是明清两代纂修的。明清两代家谱编纂的目的与宋代一样,主要是为了记录家系、和睦家族、教育族人、提高本家族内部凝集力和在社会中的声望与地位。

     明清两代家谱内容比宋代增加了许多,体例更加完善。为了抬高和标榜家族高贵,很多家谱采用了“大宗之法”,动辄上溯几十代,上百代,必定以古帝王或名人为先祖。由于明清两代封建宗法制度得到空前加强,因而,明清两代家谱中除将家族世系排列清楚,增加了传记、著述之外,又大量增加了有关宗族制度的内容,如宗规、家训、祠堂、祠产、祭田等,人物的记述也增加了子女、婚嫁、岳家等方面的情况。为了隐恶扬善和保持血统纯净,还规定了何种人物不准入谱。家谱的行文重视文采。为了使家族世系的延续得以永远记录下去,还规定了续修家谱的年限。此外,家谱的政治化倾向得到加强,其表现最突出的是有些家谱将历代皇帝的上谕收入谱中。所有这些,使得明清时代的家谱纂修更加系统,价值更高。明清两代的家谱体例与内容基本上奠定了民国与当代家谱的基础。

     明清两代所修家谱中,还出现了许多统贯分布于各地的各宗支于一谱的统宗谱或会通谱。

     清代家谱中,满人家谱也很有特色。旗人袭爵、入士都要查验家谱,因此,满人纂修家谱的积极性还是很高的。清代皇族的家谱——玉牒,可以说是家谱发展史上最系统、续修次数最多一种,二百多年间,一共修了28次,平均不到十年就续修一次。可算是家谱续修之冠。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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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动的是一颗宏扬汪氏文化的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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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30 19: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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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谱的内容与结构

     古代的家谱在选官、袭爵、婚姻、社交、财产继承、睦族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在编修家谱时,都应把这些方面的内容收录进去,以传示时人与后人。从家谱产生之时起,三千年来,由于时代的不同,家谱内容的侧重也有所不同。

     上古时期的家谱,仅为君王诸候和贵族所独有,家谱的作用仅为证明血统,是为袭爵和财产继承服务的。先秦时期的家谱特别重世系,家谱的内容也比较单一,仅为世系。魏晋以后,选官、婚姻以至社会交往均看门第,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大大加强,家谱的内容也相应比以往有所增加。内容大致包括:郡望、源流、家族世系。首先书写的还是姓名,姓名包括字、号,还包括小名、异名、别名,然后记载生平,官爵,生卒年及特殊死亡原因,婚姻状况(妻妾姓名、排行、岳家门第、商、退婚等),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做官、婚姻情况,以及著述、居住、迁徙、家族支系、坟墓等等。

      宋代以后,家谱在政治生活中不再发挥作用,家谱的作用转移到尊祖、敬宗、睦族上,因而,家谱的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内容通常包括:1、族姓源流,一般总要上溯到家族的姓祖。2、荣恩,记录本家族列祖列宗的诸如科举、仕官以及受到政府褒奖等情况。3、对家族的重要人物,一般都写有传记。严格掌握入谱标准,以保证血统纯净。4、祖宅是先人们居住、生活过的地方,祠堂是祭祀祖先的场所,祖茔是列祖列宗长眠之地,尊祖对于团结族人有着极大的意义,故对祠规、祠记、祠产、义庄、义田、家礼、家训及祖茔、祖屋的地形图等也记载较详。5、家传,一般收录有声望的先人的墓志铭、行状、寿序、年谱、像赞等传记资料。有些家谱后面还专列著述或艺文一节,收载家族先人的著述、诗文等。

     中国古代的家谱,越到后来内容越多,记录越详。与之相适应的是家谱的格式在不同时代也不尽相同。

     商周甲骨、青铜家谱仅录世系,格式上是每人一行,说明关系,较为简单。汉代的家谱格式大致有三种:一为横格表制,分代分格,按时代顺序排列;二是以姓名为单位,先叙得姓起源,再述世系和官位;三是一贯连写。魏晋南北朝是分行写,或连行写。唐朝的家谱、大多为合谱,一般是以姓为单位排列连写。宋代以后,又开始分代分格。明清时代的家谱,大多取代法于宋代家谱,卷首列世系总表,以备检查,然后每人半页,依辈排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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