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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的祠规祖训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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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6 19: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徽州的祠规祖训


作者:方静   来源:绩溪网   


        徽州府治中很大一部分村落社区,是封建政权的盲区。强大的宗族势力,恰好填补了这一权力真空。人居环境中,弥漫着浓烈呛人的宗族自治气息。在祭祖、敬宗、收族一整套宗法理念笼罩下,世代相传的祠规祖训,却伴随着徽州男女的一生。即使经商谋生在外,也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左右,仍时刻承受着家乡根深蒂固的族规礼法羁绊。大凡有祠堂族谱,即立有祠规祖训。
        徽州的祠规祖训,是封建法治的重要补充。在远离中央的集权统治的政治背景下,统治者对僻远一隅的岩邑山村也是鞭长莫及,尤其县级以下政权的构建,相对比较薄弱,无法真正实施强有力的控制。社会管理的主要职责,自然落在了颇具民间权威的宗族组织头上。宗族自治实际成为徽州社会政治势力的主流。宗族祠堂充当着准“衙门”的角色。于是,祠规祖训的作用显得特别地显眼。许多宗族在族谱中确立祖训,以济“圣训”之不及,制定祠规,以补“国法”之不足。在祠规下又附家法,通过层层教化约束,以维系宗族祠堂自治,进而维护聚居社区的稳定。从一些族谱资料看,徽州大姓宗谱中刊列的祠规祖训,或抄录朱柏庐的《治家格言》,或列家族历代先贤的箴言遗训,但大多名族的祠规祖训,是从明太祖朱元璋的“上谕六言”演变而来。朱的劝民谕旨为:“孝敬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这一“圣谕”针对性较强,一般修谱者据此增减引用,作为“村规民约”。也有一些祠规祖训,是从日常生活习惯中提炼出来的,处处字字体现出祖辈的希望。如《太传仔钓公家训》曰:“传家两字曰读与耕,兴家两字曰勤与俭,防家两字曰盗与*,败家两字曰嫖与赌,亡家两字曰暴与凶。”并进一步提出谆告:“休听离间之语,休作生愤之事,休专(占)公共之利。吃紧在尽力求实,切要在潜消未形。子孙不患少而患不才,产业不患贫而患铺张。门户不患衰而患无志。交游不患寡而患从邪。……”这种祖训家规是掷地有声的“金玉良言”,既是对家风最好的引导,也是对“圣条”最好的解读。到了清朝,统治者对推行封建“德治”的经验更加成熟。康熙皇帝就曾颁布谕旨十六条,“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息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警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粮税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最高统治者对伦理训化的重视,无疑有力地推动了徽州宗法中族规祖训的进一步成熟。从以上看,徽州的祠规祖(家)训,实际上起着“法律”效力的宗族习惯法。只不过它的执行者不是官府,而是温情脉脉的宗法执事而已。这就使“家法”更具有了欺骗性和隐蔽性。宗法的推行者也知道,“家法之行,永赖国法”。因此,祠堂的执法者,为推销“家法”,力求在身份资格上获得官府的默认。许多辈份高的族长祠首,通过报请官府批准,获得了民间“官绅”身份。一些新安大族的祠规家训,报请官府认可,取得了“准法律地位”。这样徽州祠堂“权威”被真正树立起来。
        祠规祖训,是构成社会秩序的基础。统治者意识到,徽州的社会结构有其特殊性,单纯用强权政治手段,来统治管理是不现实的。官府必须在“德治”与“法治”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基点。宗族势力的培植和引导,在现实生活中就具有了极大的实用价值。徽州文化中,依朱子《家礼》逐步建立起来的道德规范体系,包括祠规祖训,对于每个徽州人来说,无疑是一种颇具震摄力的“成文法”。它包括族务管理、行为道德规范、祠堂执法三个方面的内容。绩溪《华阳邵氏宗谱》卷首《新增祠规》:“祠规也,所以整齐一族之法也。然徒法不能以自行,宜效王孟箕《宗约仪节》,每季定期由斯文、族长督率子弟赴祠,择读书少年善讲解者一人,将祠规宣讲一遍,并讲解训俗遗规一二条。”对祠规的执行,奖惩分明,惩恶扬善,保证了家族内部稳定,进而给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宗族祠规祖训主要功能,在于尽力约束限制不肖子孙“非为”,教育本族子弟发奋读书,尽忠尽孝,行善仗义,不做有辱家族家声之事。同族中若有打爷骂娘、偷鸡摸狗、侵犯祖产之事发生,轻者由族长、房长进行教育,责令泡茶赔礼,改过自新,重则开祠堂门,把不孝子孙捆进祠堂,由族长打扁(贬)担,再重者革出祠堂,不承认其为本姓子孙,达到“净化”宗族的作用。民国版《明经龙井派胡氏宗谱》载,祠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彰善、职守、惩恶、名教”四个方面。其中,彰善四条——训忠、训孝、表节、重义;职守四条——忤逆、*淫、贼匪、凶暴;惩恶四条——修祭事、训祠首、保祠产、护龙脉;名教四条——振士类、厚风俗、正名份、敬耆老。而《?头志》所载涧洲许氏祖训,归纳为十二条:(1)明伦理;(2)孝父母;(3)敬祖宗;(4)重诗书;(5)正闺门;(6)睦宗族;(7)务正业;(8)早完粮;(9)息争讼;(10)杜邪风;(11)积阴德;(12)慎交友。《鱼川耿氏宗谱》载有祖训 十条:教家、睦族、劝学、劝业、积德、诒谋、祟俭、丧祭、风水、息讼,祠规十六条,附庙规则九条,办祭规则十五条,保管祠产规则五条,祠首规则七条,值年司事规则五条,惩戒规则七条,族规有七章三十二条。如本族子孙若能依规遵训,就可以成为做人有礼,为邻和睦,处事有度的本份人。象完粮纳税、孝顺父母等内容,与法律规范是一致的。宗法的自我约束与官府的律令合一,为封建统治作了巧妙有力的铺垫,故而徽州的宗法自治能经久不衰。
        祠规祖训,是徽州民俗民风的风向标。徽州人生活的圈子很少,真正犯规或与外族争讼的事不多见,几乎一生都生活在祠堂的阴影里。祠堂的祠规祖训,成了从少族民宗教式熏陶教化的主要内容。言行举止,婚丧嫁娶,尊老爱幼,求学向进,无不严格按本姓祠堂颁布的做人准则行事,不敢出格,不敢越轨。而且这种正统思想,成为徽州人风俗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乾隆《上川明经胡氏宗谱·家训》总结为“积阴德、恼孝友、重婚姻、慎丧葬、端蒙拳、尊师道、睦亲党、励名节、崇朴俭、黜异术”三十个字。《仁里程氏家训》曰:“同干事勿避劳苦,同饮食勿贪甘美,同行走勿择好路,同睡眠勿占床席。”这种家训生动而具体,弘扬的是一种美德。绩溪城北金紫胡氏家训中,有筹公作的《四景读书歌》,其词为:“春读书——春风和花香,鸟娟助吟哦。五车经史须勤究,休使光阴暗地过。夏读书——夏雨凉薰风,解热扇文房。心专自有怡心处,学力精深未可量。秋读书——秋月明光联,烛火耀三更。圣贤旨趣无难会,妙悟须知静里生。冬读书——冬雪霏兽炉,茶鼎伴书幛。从教砺砺功成就,消息天人验道徽。”这种经验之谈的“家训”,用以鼓励本族后生学习,可见用心之良苦。绩溪《坦川越国汪氏族谱》载:“广积不如教子,子孙必待教而后成。凡我族父兄皆当朝夕训诫,迪以义方,毋得溺爱曲护,陷为不孝。子弟闯祸生事责罚父兄,或惩不改,罪在本犯。”所有这些,都是从教育入手,循循善诱,步步紧逼,不敢放松。一旦子孙不孝犯规,徽州祠堂作为唯一的“民间法庭”,对其处罚从不手软。如果哪位子孙触犯祠规,受到祠堂的处罚,其在宗族中的社会评价就被大打折扣,人居环境自下而上就变得恶劣。如“几派子孙,有不孝父母、祖母者,革出,毋许入祠。”在徽州这样一个宗法自治的社会里,如果有人违法乱训被迫离开宗族,实际上在当地就失去了生活的基础。如果得不到宗族的庇护,生存会变得十分艰难。休宁汪氏宗谱载:“本支子孙有过者,有败俗者,有婚姻不计良*者,有鬻谱牒者,有弃卖坟墓者,俱以不孝论,并鸣众,揭说除名”。对祠规祖训“顺”与“逆”的态度,可以得到两种不同的下场。正是这种祠规祖训效应,召唤着后代子孙循规蹈矩,召唤着世代光祖耀宗,影响着徽州社会风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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