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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汪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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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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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0 21: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认识汪直
——老且答小叶问
(2005-04-20)

01、叶:近两个月,互联网及一些报纸报道和讨论着安徽歙县柘林镇王直墓碑被砸的事。你注意到了吗?
且:我从网上看了一部分有关的文章和帖子,内容重复的就没有看了。
02、叶:你对这事有什么看法?
且:我认为是一件好事。
03、叶:为什么?
且:中国有那么多青年人痛恨汉奸,这不是好事吗?更重要的是:400多年了,基本上已经是无人知晓的那位古人,一夜间有亿万网友知道了他,讨论着他。这种讨论的影响还会扩大。如果这样的讨论产生出一种毫无强制、毫不勉强的共识,使很多人了解了历史真相,那不是更大的好事么?
04、叶:这么说,你是赞成砸碑的了?
且:我对砸碑这类事,脑子已经十分麻木了。中国有一种怪现象:最怕别人“挖祖坟”又最爱挖别人的祖坟。最出名的是春秋末期,楚国那个伍子胥,撺掇吴王发兵,攻打自己的祖国,挖了楚平王的坟,鞭了他的尸。两千多年来,谁对谁有仇了,就去挖人家的坟。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不过,做这种事,登峰造极的还是文化大革命:到处批斗,到处抄家,到处拘押,到处挖坟!甚至是认不认识、有没有仇,都去挖,只要挖得痛快就行。挖坟好像成了中国的一种“国粹”。大家见怪不怪,都麻木了。
05、叶:日本人跑到中国来给王直修坟,还不该挖吗?
且:我不了解具体情况。仅从网上看到的那些内容,不足以评论是非。不过我注意到:那几个日本人来为王直移坟树碑并得到当地政府同意,这些行为并不是我国现行法律禁止的。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为,就应该认定为合法行为。这个原则是文明世界公认的。相反,无授权去砸人家的碑,是个人违法;有授权去砸人家的碑,是行政违法。在一个法治社会,一种行为,首先要分清合法与违法;而是非问题则不是法律要管的事情。
06、叶:有人说:日本人为汉奸王直树碑是对中国的挑衅。我们为什么不能把它砸掉?
且:我们坚决反对极少数日本右翼分子美化其侵略历史、拒不认罪、制造纠纷、公然支持“台独”的顽固立场。但是,广大的日本人民是中国人民的朋友。中日两国人民应当、也会世世代代友好下去。日本人民对中国人民怀有友好感情。孙中山、周恩来、鲁迅、郭沫若都曾得到过日本友人的宝贵支持和帮助。至今,在日本国内还保存着对他们纪念的建筑或遗存。这些都是中日友好的象征。所以,严格地把广大日本人民同极少数顽固不化的日本右翼分子区分开来,这是一条重要原则。并不是日本人做的事都怀有歹意,都是“挑衅”。另外,王直那个时代的日本,国家分裂,经济落后,远非今日的日本可比。那时的日本人,渴求买到中国生产的商品,而王直却能够神奇地满足他们的愿望。今天的普通日本人,当然不可能深知王直。但是,如果从传说中他们知道王直是一位杰出人物,因而崇拜他、景仰他、甚至神化他,就像他们对待中国的鉴真大和尚一样。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几位日本人出于这种感情,慕名来到中国并捐资为王氏修一个并不奢华、并不排场的墓(从网上的照片看得出来),应该是可以接受的。当然,倘若有确凿证据,证明修墓是一种恶意的挑衅,那我们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理性和智慧的国际政治斗争。
07、叶:400多年前,日本人需要中国什么商品?
且:那就太多了。那时的日本很落后,不发达。他们十分迷信中国,把中国当他们的老师,什么都是中国的东西好。日本人需要中国许多商品:例如丝、水银是很稀缺的;此外,丝绵、布、锦绣、红线、针、铁链、铁锅、瓷器、古钱、药材、漆器、毡毯、醋,等等。这些都是深受日本人欢迎的。
08、叶:王直究竟是一个什么人?
且:关于王直的简况,网上有些文章已经有过介绍。我注意到有些介绍是认真的,是以史料为依据的。当然,对他定性的介绍,就是见仁见智了。现在好像还不能奢望有公认的科学回答。
09、叶:你对王直的评价呢?
且:王直是一个被人为地湮没了的历史人物。所以,如果不是专门研究明史,很少有人知道他。这种人为的湮没,在封建时代是不足为奇的,而现代的史学研究又忌讳太多,这实在是一桩令人遗憾的事情!关于王直这个人,《明史》、《明书》等多称汪直。《明书》有他的传,归到《乱贼传》里面;《明史》未立传,他的事迹散见于《胡宗宪传》、《日本传》中。明世宗嘉靖皇帝称王直为“妖贼”;明代官吏或清初史家称他“海商”、“海寇”、“奸商”、“大奸”、“叛人”等等;现代则有人硬把“汉奸”、“大汉奸”的廉价帽子往他头上扣。政治和感情色彩越来越浓!以至如今有些习惯于道听塗说、不想读书却爱“想当然”的人们,听说王直是“倭寇”,是“汉奸”,便顿足痛骂!其实,王直是明中叶中国海商武装集团的一位出色领袖。他领导的中国海商的武装斗争,曾给明王朝海禁政策以沉重打击,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有着重大的影响。
10、叶:为什么有人说王直是倭寇呢?
且:王直同时代的人,没有人说他是倭寇。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日本帝国主义疯狂侵略中国,中国人民抗日情绪高涨。于是有些进步的历史学家开始研究明中叶的“倭寇问题”,想借此激发国人对日寇同仇敌忾的民族义愤。这中间有些人的文章,便指王直和他领导的武装集团是“倭寇”。但这是不科学、不郑重、不符合历史真实的。明朝有倭寇的概念,那是专指日本人的。王直是中国人,他领导的海商武装集团的最重要的几位首领,像徐海、陈东、叶明也是中国人,整个集团绝大多数成员都是中国人。试想,把这样一个基本上都是中国人组成的集体,说成是“倭寇”,是不是很滑稽?是不是不尊重历史?
11、叶:王直集团里不是也有日本人吗?
且: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不应该成为聪明人的疑问。你看:列宁的身边有中国人当卫兵,孙中山身边有苏联人的卫队,八路军中有日本籍的战士。傻瓜都不会因此说:列宁是中国人,孙中山是苏联人,八路军是日本人的队伍。王直的队伍里确实有少量的日本人。但在数量上日本人只占到一、两成;在地位上,这些日本人都处于从属、附庸地位,没有一个人进入决策和领导层;最主要的是,王直集团不是为日本人的利益服务的。
12、叶:为什么说王直勾结倭寇呢?
且:是呀,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勾结”在汉语里是个贬义词。如果要攻击谁,使用“勾结”这个词也很方便。你看,那支队伍里有日本人,他们贩运的货物有一部分运到日本去卖,他们中的有些人还经常往返于中国和日本之间。这不都算是“勾结”了吗?
13、叶:既然确实是有勾结,那说他是汉奸不也是有道理的吗?
且:啊,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恐怕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了。要知道,只有在与外国交往时,有意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中国人,才可以称其为汉奸。王直集团在进行海外贸易的过程中,不仅没有出卖民族利益,而且大大弘扬了中国的国威,传播了中华文化,促进了中国同东亚各国、各地区的经贸往来。更重要的是:在这些交往中,中国人处于绝对支配的优势地位;日本人及东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处于从属、依附的地位,他们都是王直的“打工仔”。这同“汉奸”怎么沾得上边呢?还要注意一点:日本只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才发展并逐渐强大起来的;日本侵略中国是十九世纪末开始的。正如周恩来所说:中日之间是友好二千年,交战五十年(1894-1945年)。明朝中期,中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富强的泱泱大国,日本当时正处于分裂割据局面,连一个公认的中央政府都没有。日本人很大程度上要仰赖中国的各种货物,他们巴结咱还来不及哩!在这种背景下,王直这样一位“五峰船主”、堂堂的中国“徽王”,怎么可能去当汉奸呢!
14、叶:明代的“海禁政策”是怎么一回事?
且:海禁就是禁止老百姓出海,不准出海捕鱼、不准出海运粮、不准出海经商。如果“犯禁”,就要按《大明律》的“谋叛”罪治罪。
15、叶:是很重的罪吗?
且:当然很重。按《大明律》,犯禁的“共谋者不分首、从皆斩;妻、妾、子、女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并入官;父、母、祖、孙、兄、弟,不限籍之同异,皆流二千里安置;知情故纵、隐藏者绞;知而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谋而未行,为首者绞;为从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知而不首者,杖一百,徒三年。”还有,“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通同故纵者,与犯人同罪。”当时老百姓的生命真是草芥不如啊!
16、叶:明朝为什么要实行海禁政策?
且:封建社会是一个封闭社会,所以它必然会有五花八门限制、约束、禁锢老百姓生活及社会开放、发展的制度和法令。这是普遍和一般的现象和规律。古今中外都是如此。但是明朝的海禁又有它的特殊性。朱元璋要当皇帝,同他一道反元的还有几支义军,如张士诚、方国珍等军事集团,都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当他相继消灭了张、方以后,张、方的残余势力就被迫亡命浙江沿海的海岛。海岛上一无淡水,二无粮食。为了活命,盘踞海岛的亡命者只能瞅机会上岸来抢劫一些吃的、用的。为了把他们困死,朱元璋下令“锁海”。规定“片板只帆,不得下海。”接着,洪武六年又颁行《大明律》,对于私出外境贸易及下海者规定了极重的刑罚。后来,明朝历代又把它奉为不得更改的“祖制”。这就是明朝海禁政策的源起。
17、叶:海禁政策实行的实际情况怎么样?
且:海禁政策是一个“夺命政策”。张、方残部生存的条件更糟糕,这就不用说了;传统上沿海的贸易或走私活动也无法照常进行下去了;更重要的是沿海的老百姓没法活下去了。在当时,沿海贸易,不仅为民所需,而且有利可图。福建山多田少,十分缺粮,福、兴、漳、泉四郡都在海边,食粮全靠海运。南自广东的潮、惠,北自浙江的温州,贩米到福州来卖,可以得到三倍利。因此,福民有粮吃,广、浙之人有钱赚。实行海禁后,粮食就要肩挑步担,逾山度岭地运。福建省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方,浙南、粤北也是山多的地方。断了水路,粮食、货物都要从山路运输,那样的艰难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也是不可克服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地方官员一般并不那样严格执行海禁,或者阳奉阴违,或者时禁时弛,老百姓因此可以艰难度日。到明成祖朱棣时,更明确松弛海禁。所以,这种“祖制”还是因时因人而异的。虽说是“夺命政策”却也并未尽夺人命。
18、叶:为什么海禁同“倭寇”问题连在一块了?
且:在朱元璋作出海禁“祖制”的同时,还作出了与日本国断绝交往的“祖训”。这事的来龙去脉相当复杂,只能简单介绍一下。先是朱皇帝登基,日本人消息不灵,朝贺来迟,朱皇帝生气了,表示不快。后来又因为几次朝贡的事,朱皇帝对日本人成见更深。但是最为关键的是胡惟庸案的牵扯。胡是明初淮西功臣集团的代表人物,因随朱元璋起事,立国后慢慢做到了右丞相,权力很大,成了皇帝的心腹大患。朱元璋找个由头杀了胡惟庸。胡案先后经历十年有余,因此案被处死的有三万人以上!胡死后数年,据说又查出胡曾遣人“下海招倭”,阴谋造反。朱元璋因此下令拒绝日本的朝贡,不再同倭人往来。因为这样一个“祖训”,“终明之世,通倭之禁甚严,闾巷小民,至指倭相詈骂。”
19、叶:为什么嘉靖年间“倭患”成了一个突出问题?
且:明朝有一个海禁的“祖制”,加上一个“绝倭”的“祖训”。江苏、浙江、福建沿海的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了!朱元璋为了报复张士诚、方国珍,便大大地加重张、方家乡的赋税,所以当时杭、嘉、松、苏的赋税竟占了全国的一半。以至“贫者流亡,富者迁徙,田野荒芜,城郭萧条”;竟使浙、闽一带“至有一县之仓,无五斗之米者!” 小民苦于贪酷,困于徭赋,迫于饥寒,只能铤而走险,下海走私。这些小民是些什么人呢?史书记载他们是一群“凶徒、逸囚、罢吏、黠僧及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群不逞者”。可见都是社会的下层。这些下层小民走私经商,只能依靠当地势家大户和地方官吏的庇护。而大户和地方官又借机盘剥、敲榨他们。双方经常发生纠纷。当矛盾激化的时候,不免动起武来,烧房、杀人的事也时有发生。走私活动本来是隐秘进行的,现在因为矛盾激化竟然杀人、放火了。消息一传出,朝廷便问罪。为了搪塞,地方官只好慌报“倭人造衅”。既是倭寇侵扰,朝廷就要派员督剿。嘉靖二十五年,朱纨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他一到任,便厉行海禁,以“违禁”、“谋叛”为借口,疯狂屠杀沿海商民,一次就诛杀重要首领李光头等96人。朱纨的屠杀政策使下层老百姓没法活命,商人无法获利,就是地方官吏和势家大户也失去发财的机会。所以势家纷纷告朱纨“擅杀”,结果朝廷革了他的职,还要逮捕他。朱纨又气又怕,只有服药自杀。但是,大屠杀更直接、更严重的后果是海商们被迫勇敢地组织起来武装反抗明朝的海禁和屠杀政策。从此,东南沿海就没有太平日子了。
20、叶:这就是历史上的“壬子之祸”吗?
且:明统治者所谓“壬子之祸”,实际上是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干支纪年为壬子年)开始的、持续4年之久的、由王直等领导的中国海商声势浩大的武装抗禁活动,这是抗禁斗争的高潮时期。正如明朝人唐枢所说:“壬子(1552年)之寇,海商之为寇也;癸丑(1553年)之寇,各业益之而为寇也;甲寅(1554年)之寇,沙上之黠夫、云间之良户复大益之而为寇也;乙卯(1555年)之寇,则重有异方之集矣!”这段话,把从嘉靖三十一年到三十四年王直等领导的武装斗争声势、规模、群众基础概括得十分清楚。这一声势浩大的斗争,震动了明王朝,并使其内部对立加剧,矛盾加深,发生了尖锐的相互攻讦和指谪。致使几个督抚大员调的调,罢的罢,杀的杀!明廷一片混乱,一片乌烟瘴气!
21、叶:为什么明代人记述“壬子之祸”中有那么多“倭寇”呢?
且:这里有一个“公开秘密”:一方面老百姓下海害怕官府迫害他们的家人,所以他们常常自称“倭人”。另一方面地方官员对于海商的反抗斗争,不敢据实上报。因为这类斗争属于“内乱”,既是内乱,证明官员的政绩不佳。政绩不佳,轻则丢“乌纱”,重则头搬家!谁会那样傻?加上那时人们的自然、人文、社会知识都不多。东南岛屿多,方言复杂。所以官员奏事,常常“倭夷”、“岛夷”杂称;听不懂的话,一概称之为“鸟语”。皇帝一直就只能受蒙蔽。只有少数明白人。你看,刚才提到的唐枢,他就是一个明白人,他就没有说什么“倭寇”。事实上,以王直为最高首领的中国海商武装船队完全控制着东海的情势下,他是容不得其它海上武装存在的。要么扈从于他,要么被他消灭。其它的路是没有的。
22、叶:王直真有这样厉害吗?他后来怎么失败的呢?
且:王直领导的中国武装船队,经常百余艘集结在一起遮海而来。我想,在当时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船队比“五峰船主”的船队还要大,还要牛!他的势力之所以有这么大,一是得到广泛的支持,二是他不断吞并了其它的海上武装力量,三是他同明朝官府协议,“剿灭”了其它“海寇”,并借机壮大了自己。特别是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胡宗宪出任浙江总督后,王直同胡就有更多的政治交易。胡与王,同为徽州人,胡又是一个很有心计的人。他任总督以后,一方面下力“剿寇”,同时他更借力“剿寇”。他同王直约定:希望王直剿灭其他的“海寇”,海上的势力由王直统辖。王直本来就只希望争取海上贸易的自由,从来没有反叛之心。所以他被胡利用,做了胡无力做到的事情。后来胡宗宪引诱王直的条件正是“悉释前罪不问,且宽海禁,许东夷市。”并且假意“题请开互市,授直官爵,俾专主海上艘。”就是说:胡宗宪答应王直向朝廷建议宽海禁,通互市,让王直当一个专管海上运输和贸易的官员。王直就这样上了当,被胡宗宪诱捕了。
23、叶:能说说王直被处死的情形吗?
且:这本不是让人开心的事情。不过说说当时的情景,也可以从中看出另一些问题。胡宗宪本意可能并不想杀王直,但是朝廷压力太大。而且,他同王直两人的“交易”,胡恐怕也不敢暴露。否则,他不仅没有功劳,而且还会惹上嫌疑。所以,他非杀王直不可。明嘉靖三十八年冬十二月二十五日(1560年初)浙江省城杭州的官港口,布置了一个森严的法场。一位要犯被兵丁们用“肩舆”(一种无顶无围的小轿)抬来。他下得轿来,要求同自己的儿子见一面。他儿子跑来抱着他哭泣;他则抚摸着儿子的头,静静地从自己头上拔下一支金簪递给儿子,然后叹了一口气道:“没有想到我会在这儿被处死!”他显然有无限的怨恨,却没有再说什么。时辰一到,他毫无惧色,从容就缚,引颈受刃。一颗不屈的人头滚落在地……。这颗头颅的落地,标志着明中叶叱咤风云、倒海翻江的中国海商武装抗禁斗争高潮的终结。这就是王直殉难的大致情形。可以看出,在那样的社会,王直还能以一种“尊严”和“体面”的方式接受死刑,这说明当政者是承认王直特殊社会地位的。其次,王直虽被处死,他的家人、孩子并未按《大明律》受到处罚,足见对王直给予了一种例外的处理。至少,他不是作为一个里通外国的“汉奸”被处死的。
24、叶:明朝的统治者对这个重大历史事件有过总结吗?
且:是的,确有明朝的高官对于这段震撼明朝统治的历史事件,有过清醒的总结和反省。这样的总结还不少:有的从社会根源上分析,有的从政策或吏治上分析。其中有许多可取之处。现在只介绍其中一个人的见解。王直集团斗争失败以后,过了近百年,明崇祯年间的徐光启在其《海防迂说》中说:“有无相易,邦国之常。日本自宋以前,常通贡市;元时来贡绝少,而市舶极盛,亦百年无患也;高皇帝绝其贡,不绝其市;永乐以后,仍并贡、市许之。盖彼中所用货物,有必资于我者,势不能绝也。自是以来,其文物渐繁,资用亦广。三年一贡,限其人船,所易货物,岂能供一国之用?于是多有先期入贡,人、船逾数者。我又禁止之,则有私通市舶者。私通者,商也。官市不开,私市不止,自然之势也。又从而严禁之,则商转而为盗。盗,而后得为商矣。”
徐光启的这段话,通俗易懂。所以我念给你听,不用解释了。这段话不长,却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清醒和有见地的评论。据此,他更进一步指出:发生王直领导的海商武装抗禁斗争也不是偶然的,而是明朝错误政策造成的。他说:“譬有积水于此,不得不通。决之使由正道,则久而不溢;若塞其正道,必有旁出之窦;又塞其旁出之窦,则必溃而四出!贡舶、市舶,正道也;私市,旁出之窦也;壬子之祸,则溢而四出者也!若欲积而不出,其势不能。岂有强势之所不能,而名为百年经常之策?又举世而持之,可乎哉?”他敢于这般直率地批评“祖训”和“祖宗之法”是难能可贵的。
徐光启进一步指出:“当时若得才略大臣,假以便宜,得破格厘正,通彼我之情,立可久之法,除盗而不除商,禁私贩而通官市,可不费一镪,不损一人,海上帖而至今耳。”
25、叶: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历史上的王直现象呢?
且:王直现象是我国古代历史发展到一个关键的转型期的重大历史事件。当时,如果转得好,中国历史就会改写,中国的资本主义就能正常孕育和萌芽,因此,大概也就不会发生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屈辱历史了。可惜,历史不能假设。但是,历史教训是应该记取的。首先,我们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历史,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决不能充当封建统治者的应声虫或传声筒;要充分占有史料,并且进行缜密的甄别和科学的分析;还要敢于冲破人为的“学术禁区”,敢于向传统但错误的观点和结论说“不”,不要向观点错误但人数众多的压力低头。
26、叶:这个问题,你能说得具体一些吗?
且:这个问题很复杂,三言两语恐怕说不清楚。只能简略地说些我的见解。我想首先要研究王直活动的历史背景。其中,重点要研究明代我国东南商品经济的发展状况;特别要注意当时东南沿海国内外商贸活动的需要;还要用实例来证明当时日本及东南亚各国、各地区对中国商品的仰赖;还有与此相伴而又对立的一个特殊因素则是明代海禁的历史。我们可以从中清醒地了解到中国的商品和国外的市场的密切依存关系。第二个问题是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视角,考察和认识王直事业发展的轨迹和他个人的特殊成就。要了解王直是在什么历史背景下成为海商集团最高领袖的;与此相联系的当然要考察东南沿海人民对明统治者海禁政策的强烈反抗;在这种情势下,怎样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的亦商亦盗的海商武装集团;当然还应就王直集团的斗争对明海禁政策的沉重打击给予正面的历史评价。最后,应该研究王直集团武装抗禁斗争的影响。细分一下,大概有以下几点:一是通商自由是王直集团的理想。这一点特别重要。因为当时的沿海贸易和海外贸易完全可以带动中国的商品输出,成为刺激国内商品生产的发动机,成为改变封建生产关系的催化剂。如果是那样,十六世纪以后的中国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另一点也很特别,那就是王直个人的理想是想做一名管理国际通商的官吏,而不是要推翻现有政权。这个特点是前无古人的。当然,我们也要准确揭示王直集团活动的弱点及其历史的局限性。这不是什么“公式化”,而是客观的历史事实。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我们可以逻辑地得到两方面的结论:那就是王直失败的必然性和王直类活动的不可扑灭性。
27、叶:你说王直斗争的特点是前无古人的。这是什么意思?
且:这一点太重要、太有趣了。中国古代重要的农民战争都会提出他们的口号或诉求。例如,秦末陈胜吴广起义提出:“大楚兴,陈胜王。”东汉末年黄巾大起义提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这都是要夺取政权,改朝换代的。北宋年间王小波领导的起义却提出“均贫富”的经济上的要求。明末李自成起义则唱出了“迎闯王,不纳粮”这样的农民最切身、最紧迫的诉求。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则触及了封建社会最根本的土地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唯独人们长期以来忽视了对明中叶以来,东南沿海的贫苦百姓废除海禁、发展海上及海外贸易的强烈呼声。要知道,这是两千年中国封建社会里孕育的最有生命力的种子。一颗多么珍贵的种子啊!它集中代表了冲破顽固的封建生产关系的新时代要求。它是中国农民战争史上最具进步性的政治、经济口号和要求。它已经不再是单纯农民战争了,它甚至从来没有提出政权的要求。因为只要向海外发展,中国就有希望。十分可惜,当时的当政者不可能把握住这一点,后世又没能哪怕是稍微一丁点儿地重视和研究它,还要给它抹黑,设置研究禁区。直到今天,只要提起此事,就有人不依不饶。真让人痛心!
28、叶:如果情况不是这样,现在会怎么样呢?
且:铁的历史过程已是完结,没有什么“如果”了。
29、叶:能不能在这个问题上作些假想。
且:我以为意义不大。不是“亡羊补牢”,而是“于事无补”。在这一点上,我是有些悲观的。如果一定要“假想”一下,如果我们真的重视了这方面的研究,那么,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研究就可以“拨开浓雾见青天”了。
30、叶:这样的假想有意义吗?
且:这太有意义了。它不仅可以顺利地解决一个久拖未决的研究课题,还可以为我们今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益的“史鉴”,恐怕还会对古老的中国“民族精神”有些须的改造。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我国就有一些不同程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探讨明代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到上世纪五十年代,这类研究逐渐深入,并取得一些阶段成果。但那个年代的学术研究是有风险的。常会被“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研究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学者,也遇到了这样的尴尬。而“教条主义”、“修正主义”是常会被戴上的帽子。加之研究的路线不很恰当,确有从概念出发的教条主义毛病。头脑里面有框框,清规戒律又多,研究就难免瞻前顾后,缩手缩脚。而这个问题离开了对于中国海商对海外贸易的开发以及武装抗禁斗争的研究,就是没有抓住要领和症结,怎么可能得出科学的结论?特别是由于一种先入为主的定势思维,硬要把抗禁斗争说成是“倭寇袭扰”。因而把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主要促进力量和表现形式,错说成:如果不是这种消极因素的影响,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可能会“健康地”走上“正道”。这真是南其辕而北其辙,让人啼笑皆非!所以,如果对明代海商开发海外贸易和武装抗禁斗争的性质、作用和历史经验教训有了正确理解和相应结论,这个课题完全可能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得以解决。那么,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方针还会迟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才提出来吗?还用得着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时苦心孤诣、苦口婆心地讲那么多大白话吗?中国有些人的思想境界还会那么低吗?还会动不动就去搞打、砸、抢吗?
31、叶:在充分肯定王直领导的发展中国海外贸易和武装反抗明统治者海禁政策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以后,镇压这一反抗的戚继光还能称为民族英雄吗?
且:这是不言而喻的。把一个残酷、血腥镇压和杀戮自己同胞的凶恶的刽子手吹捧为“民族英雄”,这是对历史的巨大嘲讽,是对千千万万无辜死难同胞灵魂的肆意亵渎,是对中华民族智慧和良知的极大侮辱,也是革命者对革命信仰的真正叛离。
32、叶:你的这种看法,恐怕很多人难以接受。
且:对历史的认识,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不是凭感情,而是靠理性,靠对历史事实的尊重。我们要相信中国人的智慧和良知。当人们知道了历史的真相以后,谁还愿意为歪曲和欺骗去张目呢?
33、叶:戚继光至少算一位杰出的军事家吧?
且:这个问题已经毫无意义了。一个凶残的刽子手,他的“本事”越大,他双手沾上同胞的血就越多,他的历史罪孽也就越深重。不过我要告诉你一个容易被人忽视的历史事实。那就是:戚继光“剿贼”,是在徐海、陈东、麻叶等人已死,王直已被胡宗宪诱捕以后开始的。那时,海商武装集团已经元气大伤,力量分散,群龙无首。这样的对手当然是没有战斗力的。除了用刀砍杀以外,戚继光更常常把“山贼”、“海寇”围在山谷中用火烧死,赶下大海把他们淹死。就这样,从浙江杀到福建,又杀到广东!这样血腥的史实,我们的史学家们却从不提起。真让人不解呀!戚继光治军有三个“法宝”,一是特务手段:他对军中所有人都建“档案”,每一个人家里老小情况都要详细记录,谁违了军规,家中老小连带治罪。你看这有多毒!二是重赏手段:明军中原来规定,杀“贼”一个人头,赏银一两。戚继光则提高到杀一个人头,赏银三十两。你看还有谁不愿去杀人!三是临阵杀人:仗打得不顺了,军队冲不过去了,戚继光就要杀一、两个下级军官。就是人们常说的“杀鸡吓猴”。可见,为了一家老小的安全,为了那么多的赏银,为了自己的脑袋不被当官的砍下来,去屠杀一群已无还手之力的对手,这就是所谓“戚家军”的战斗力。再说了:戚继光从山东被派到浙江来打仗,开始只是一个小小的参将,后来也只做了个总兵,他上面的头头还多得很。把这样一个军人吹捧为一个什么“杰出的军事家”,你不觉得有点儿滑稽吗?戚继光说过:“武臣犹走狗也,驱之则前耳。”我们最好还是尊重戚继光的直率自白:他就是明统治者的一个忠实走狗。不过是一只更凶恶的狗!
34、叶:我真的很迷惑:为什么同样的一个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而今天对他们的定性和结论会有这样大的差异,甚至完全对立呢?
且:历史科学应该以正确的立场、观点为前提。封建统治者和封建史家咒骂农民起义,难道我们也应该跟着他们起哄吗?封建专制政权闭关锁国,钳制禁锢,阻碍对外贸易,束缚社会生产力发展,例如他们厉行海禁,并因此借口杀害千千万万的穷苦百姓,幸存者被迫亡命海外,难道这也值得我们歌颂吗?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关于“‘糟得很’和‘好得很’”、关于“痞子运动”和“革命先锋”的论述,给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评论历史的是非,首先要看你的立场,看你的屁股坐在哪一边。在历史研究中,曾有过所谓“影射史学”,所谓“借古讽今”,还有什么“古为今用”,什么“史学研究为当前政治服务”,等等。如果照那样做,就必然要去扭曲历史真相。那些玩艺儿都是摆在历史真实面前的一排“哈哈镜”。那里面反映的都是被人为地扭曲了的“历史”。如果我们从“哈哈镜”里来认识和学习历史,我们就会吃大亏,上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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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0 21: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历史科学应该以正确的立场、观点为前提。
--什么是正确的立场、观点?这个前提又是什么?

凡事都很难定论,所以说前提的意义可能只为这个前提的结论存在,对别的结论没多大意义。。。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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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0 22: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我是讲经济理论的,所以非常同意这种观点。但是,大的气候,即全民的意识还不可能转过来,这时我们过多去说反而不好,因为他姓汪。我们也姓汪。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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