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讨)聊聊汪华的那些事
我对老祖老华不是很了解,平时也不太注意这方面的学习。有些事只能是半懂半不懂,请方家解读。1汪华是不是揭赶竿起的“叛逆"嫌疑
2汪华是不是“窘迫请降”
3汪华的军事才能如何?
4李渊恢复汪华的越国公是保留汪华这样的诸侯傀儡吗? 1,汪华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是保境安民的仁人志士、时势所造就的英雄,称王前后仍奉隋正朔,不能看作是造反和农民起义;
2,宋鄂州守罗愿云:汪华于武德4年九月奉表归唐,而杜伏威11月趁讨叛臣李子通之机,遣王雄诞军击汪华,汪华认为杜伏威是唐东南大行台,故只得忍让,不愿力拒起衅,并非穷蹇来降;
3,汪华如无军事才能,能从一农夫而占有六州称王吗?
4,汪华称王在前,归唐后荣封越国公,不存在恢复越国公问题;从汪华归唐后仍执掌六州,其后又在京执掌禁兵来看,也并非傀儡。 引用第1楼汪济(潜山)于2009-10-28 23:55发表的:
1,汪华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是保境安民的仁人志士、时势所造就的英雄,称王前后仍奉隋正朔,不能看作是造反和农民起义;
2,宋鄂州守罗愿云:汪华于武德4年九月奉表归唐,而杜伏威11月趁讨叛臣李子通之机,遣王雄诞军击汪华,汪华认为杜伏威是唐东南大行台,故只得忍让,不愿力拒起衅,并非穷蹇来降;
3,汪华如无军事才能,能从一农夫而占有六州称王吗?
4,汪华称王在前,归唐后荣封越国公,不存在恢复越国公问题;从汪华归唐后仍执掌六州,其后又在京执掌禁兵来看,也并非傀儡。 http://www.iwangs.com/bbs/images/back.gif
本家说得非常好,但我还是不太明白。《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九:“歙州贼帅汪华据黟,歙等五州,有众一万,自称吴王。甲子,遣使来降,拜歙州总管。”为什么用个“贼”字?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司马光所主编的一本长篇编年体史书,共294卷,耗时19年。记载的历史由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纪元前403年)写起,一直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纪元959年)征淮南,计跨16个朝代,共1363年的逐年记载详细历史。它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史书中有极重要的地位。 《新安志》,南宋徽州志,赵不悔,罗愿撰。 这本书比《资治通鉴》晚。 上次祝明给我加了个版主,后来忙于自己写《图述龙川》一直没来打理,昨天看到田间地头长满杂草,觉得这样荒着怪可惜的,就来一镢头一镢头开垦荒地。 2006年9月,我曾在家网上发帖汇报我对某些历史问题的思考,今录于此,供参考.必须廓清的历史疑团
《桐城三安汪氏宗谱〉上有这样一段话:
"时杜伏威据丹阳,自称行台(杜先自称行台,此既归唐,仍受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江淮安抚大使、上柱国),十一月命王雄诞(伏威养子。《唐书•王雄诞传》:雄诞击李子通,还师攻华公。)以饶洪兵万余人来侵。公遣天宝等击之。天宝作铁盾,重百二十斤,左执之以冲敌,伏威军大败,死者过半。天宝与八十人追之,贼还军合战。天宝势蹙(《唐书•杜伏威传》有“破华公于歙州”。据《唐书》,伏威破我威国公在伏归唐后),因奋势越巨石,所贱成迹。贼军惊异,乃退。郡境以宁。及伏威归朝,其长史辅公祏(伏威自幼刎颈之交)夺王雄诞兵以叛,伪建位号。公引兵讨之,旗帜蔽江而下。公祏惧,退保武康、丹阳,遂平。公振旅还,各兵民各复其业。"
这段话说:汪华派天宝领军大破杜伏威派王华诞所领来犯之军,后又引兵击退辅公祏之叛军,使境内"兵民各复其业"。
《资话通鉴〉上有这样两段话:
“武德四年九月,隋末,歙州贼帅汪华据黟、歙等五州,有众一万,自称吴王。甲子,遣使来降;拜歙州总管。”
“武德四年十一月, 杜伏威使其将王雄诞击李子通,子通以精兵守独松岭。雄诞遣其裨将陈当将千馀人,乘高据险以逼之,多张旗帜,夜则缚炬火于树,布满山泽。子通惧,烧营走保杭州;雄诞追击之,又败之于城下。庚寅,子通穷蹙请降。伏威执子通并其左仆射乐伯通送长安;上释之。
先是,汪华据黟、歙,称王十馀年。雄诞还军击之,华拒之于新安洞口,甲兵甚锐。雄诞伏精兵于山谷,帅羸弱数千犯其陈,战才合,阳不胜,走还营;华进攻之,不能克,会日暮,引还,伏兵已据其洞口,华不得入,窘迫请降。
闻人遂安据昆山,无民属,伏威使雄诞击之。雄诞以昆山险隘,难以力胜,乃单骑造其城下,陈国威灵,示以祸福。遂安感悦,帅诸将出降。于是伏威尽有淮南、江东之地,南至岭,东距海。雄诞以功除歙州总管,赐爵宜春郡公。”
这段话说:杜伏威派王雄诞领军犯汪华境,汪败而窘迫请降。另外,汪华九月被唐王拜为歙州总管,而同年十一月,雄诞以功除歙州总管。
究竟怎么回事:汪华与杜伏威打仗,谁胜谁负?
汪华与王雄诞,谁是歙州总管?
读<越国汪公入唐纳款考实>,廓清历史疑团
越国汪公入唐纳款考实
鄂州守 罗愿(歙人)
愿尝以王庙食此邦,逾五百年而民爱敬之,久而愈新者,不惟能出云雨御灾厉,亦由其起不失正道,始终出于靖民。故天下方乱,则以敝六州之民,及其初定,闻真主而遂归之。事合天心,为天所相。是以生享其祚,而殁食其土,以能悠久。然则不斗壹民,不烦一旅,间关自托于唐者,乃王之大节,本意不可以不白也。
今武德诰命具存,所以褒表者,其语明甚,而旧书本纪不著归唐日月,新纪虽于武德四年九月甲子书降,至列传,杜伏威遣王雄诞来伐,又不著奔其已受唐命,反更追书称王时事,遂使览者徒见纪传所书,皆在四年,因指为一事,意王负固累岁,而伏威、雄诞以天子之命来讨,力穷势蹙,至是始降耳。则与诰命所谓“远近投诚”者岂不相戾耶?盖雄诞来伐,虽亦以此年,然王送唐款,实先之。所谓“九月甲子”者,月九日也。诰命以此月二十二日下则款之至唐与其拜封,皆不出九月中。而雄诞之来在是冬。谨按《资治通鉴》,王遣使归唐,载于九月,而雄诞来伐,别载于十一月,则是归唐之后,已受封拜,而伏威、雄诞自以私意伐之耳。
是时伏威之于唐,未为纯臣。王之归唐也,必思以忠自列,耻因之以成事。故籍其土地、民兵,遣使间道,越伏威之境,以归之天子意。伏威之党相与窃议,疾王归唐之事,不出于己,因袭之以为己功。此淮阴击已降之类。初不害,王之先识也。若夫王之屈于伏威,虽出于不得已,然彼方以行台自名,而雄诞实左右之,吾为唐行台屈耳,肯遽屈其下哉。说者又以雄诞既战之后,唐宝其以前后功,亦除歙州,总管歙、睦、衢三州,疑若右雄诞者,不知唐于此时亦未能全制。东南来者,斯受之耳。王既以六州自归,则因以六州畀王。逮伏威自以行台而袭王为己功,唐亦不得而卻也。此正淮阴之事也。岂天子亦欲见王而为之遣伐耶?故未几,遂朝于京师。
尝试考王归附之初,高祖以大国重使见处,与其一时褒崇之语,及贞观之间,典宿卫者二十余年,太宗远伐,逶之管钥,非夙嘉其节,而深信其心,何以及此?诰命所表,虽汉甲令称忠,殆不若此之明也。不考诸此而云云,岂不误哉?
宋乾道五年九月述
--------选自汪兴吾<桐城三安汪氏宗谱>
宋代歙州人罗愿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辩析:
第一,从时间上看,汪公归唐是在武德四年九月九日,唐高祖下诏封汪公为歙州总管是九月二十二日,而杜伏威派王华诞攻汪公是在武德四年十一月,杜伏威以唐行台之名攻已是唐臣的汪公,汪公当然毋须以兵相抗,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谁降服谁的问题,而杜伏威举兵攻汪公不过是汉代淮阴侯攻打已降诸侯据为己功的故事的重演.
第二 ,杜伏威为什么要重演淮阴侯的故伎呢?
请看汪兴吾对<考实>一文有关章节的精采译释:
汪华归顺唐朝,必定考虑把自己归属于忠臣的行列,以通过杜伏威引荐而归顺唐朝为耻辱。所以将吴国所属的土地、百姓、士兵登记造册,派遣汪铁佛为使者,从小道穿越杜伏威控制的境域,以此表达归顺唐天子的诚意(即我是自愿来归的,不是因杜伏威战败或因杜伏威作了思想工作后才归顺的)。杜伏威的党羽们(如王雄诞)相互私下议论,嫉恨汪王归唐这件事不是出于他们的引荐,因此派兵袭击汪华的军队以此作为自己的功劳(给人一种错觉:汪华归唐是因为被杜伏威战败后被逼无奈的。事实上杜伏威一伙达到了其政治目的,因为正史上就是这样写的)。这完全与当年汉朝淮阴侯袭击已投降的部队属同一类型。开始汪王没有受到(杜伏威之流)伤害,这是汪王的先见之明。假若汪王向杜伏威屈服,虽然也是出于不得已,然而对方(杜)自称行台,而实权由王雄诞所把握,我们不为所谓的唐朝行台叫屈吗?汪王怎肯屈居王雄诞之下(不是行台之下)呢!有人又说,王雄诞战败汪华后,唐朝庭为表彰他的先后功劳,也升他为歙州(剌史),总管歙、睦、衢三州,怀疑朝庭有意抬高王雄诞(而贬低汪王),这种说法是不了解唐朝庭刚刚建立,(封官)制度还不健全。那时凡是东南方(其他地方已属唐统治)来归顺的,唐朝庭全部接纳(往往根据归顺者的自称而封官)。汪王既然自动拿六州来归顺,唐庭就把这六州封给你汪王,等到杜伏威自以行台之名袭击汪王而称为自己的功劳,唐庭也不好推辞呀。这正像淮阴侯的故事一样啊!哪里是天子为了召见汪王而派王雄诞的部队来讨伐呢?(这句是很幽默的反语,汪王已归顺了,不需再讨伐,无非是召见,为什么打了?可见不是唐庭的旨意而是杜、王的私意)。所以不久,汪王到京城朝靓了唐王。
第三, 从唐高祖,唐太宗对汪华信任的程度上看,也戳穿了“杜击汪降”的谎言-----
唐高祖奉越国公诰
诏曰:门下汪华,往因离乱,保据州县,镇静一隅,以待宁晏,识机慕化,远近投诚,宜从褒宠,授以方牧。可使持节,总管歙、宣、杭、睦、婺、饶六州诸军事,歙州剌史,上柱国,封越国公,食邑三千户。主者施行。
武德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唐太宗授左卫白渠府统军诰
前歙州总管汪华:右华可授左卫白渠府统军。
门下汪华或文经任使,或夙著款诚,并宜参掌禁兵,委之戎旅,可依前授。主者施行。
贞观二年四月五日 中书侍郎鄂国公臣房元龄宣
痛斥错误史料的两篇妙文
<资治通鉴>原文:
“武德四年九月
隋末,歙州“贼”帅汪华据黟、歙等五州,有众一万,自称吴王。甲子,遣使来降;拜歙州总管。”
就这一个“贼”字, 引出了两篇妙文。
一篇是元代汪克宽的<越国汪王论>,他以犀利的笔锋,痛斥了编史者的荒谬,请看原文:
“余独怪唐臣编史,比如王薄、张金狄辈,以贼名之.。窃考高祖起兵太原,既以私幸晋阳宫人,又不能禁突厥,因杀副留守,遂取长安,阳尊代王侑为主,而假受禅之礼,以履帝位,真隋之贼臣也,其与宇文化及、王世充、李轨、刘武周、薛举、梁师都之流,直五十步笑百步耳。无瑕者始可以责人。唯高祖既不能兴吊伐之师,以讨炀帝覆载不容之罪,故世充隔水之问,太宗无词以答之也。不省己过,而以恶名加之他人,其独何心哉!
欧阳公《新唐书》及司马公《资治通鉴》,并因旧史本,文未之有改善。。。。”
另一篇是无名氏所作《资治通鉴论〉,标题中的“论”字应作“驳论”讲。原文如下:
“论曰:隋唐之间,因时特起者多矣。公独崎岖数千里,自靖于朝廷,以名爵始终,非人杰能如是乎?
顾武德之诏,迺太宗之所委,重者忠烈,其节义诚不可掩!史氏传之,容有脱误,故据其本末庶传信焉。
志曰:吾先祖越国公,当隋之季,群雄割据,保障六州,使民得离于锋镝。及高祖定天下,遂奉籍归唐,入典禁卫,信不见疑,岂不善始善终哉!宜其世爵世祀,视异姓诸侯王多矣!
回 2楼(汪顺飞) 的帖子
”为什么用个“贼”字?司马光身为宰相著通鉴,是代表正统皇权讲话,故贬原割据势力为贼,也不足为怪。但也不能完全信其言:“有众一万,自称吴王。“这有众一万,是指民还是指兵?起码是指兵。难道汪华据六州仅有兵一万?既拜歙州总管,就不该称为贼。李勣、魏征、尉迟敬德等均为降臣降将,书中也称为贼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