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敏华律师 http://wangminhua.66law.cn/lawyer_default.aspx?vg=
汪敏华,女,法学硕士,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 先务虚,后务实。 1979年至1994年为务虚阶段。 务虚经历: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于华东政法学院四年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于福建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于华东政法学院三年研究生学习,主攻中国刑法,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4年12月,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教员。 务虚成果:曾参与编著《刑法修改研究综述》、《各类案件证据的实用》、《法律实用手册》、《检察书记员教程》、《企业家法律实务手册》,并发表论文若干篇。其中,《刑法修改研究综述》一书曾获多项国家和地区图书大奖。 1994年12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为务实阶段。 务实阶段的工作法宝:以书斋里十五年的积累,以治学时的思辨方法解决个案,尤如杀鸡用牛刀。 务实阶段的主要工作:刑事辩护是本行,接手的案子不算太多,但出手不凡。因加入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是一区级所,所以,以办各种诉讼案件为主,有平民律师之称。因是平民律师,收费不高,靠大量办案提高收入,因而,不经意间精通各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成了一个全能律师。最适宜为企业做法律顾问,制作的各种文本,疏而不漏。 务实成果:承办的多起案件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列入经典案例。其中,借腹生子荒唐案被评为上海市自1994年至2004年十年间十大名案之一。 擅长法律领域: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连锁加盟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外商投资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常年顾问 擅长交流语言:暂无 汪敏华 律师 | 091195217310 wangminhua.66law.cn | 电话:02164720123 | 手机:13816305683 | 传真:02164727373 | 邮编:200001 | 执业机构: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 |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西楼27层B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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