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根远 发表于 2011-7-25 11:14:30

谢谢各位本家的支持!!谢谢!!
   

宿松汪海堂 发表于 2011-7-25 13:44:06

支持建议,真诚相见;

汪明才 发表于 2011-7-25 17:16:56

支持根远本家的建议!

汪根远 发表于 2011-7-25 17:52:54

谢谢海堂本家、明才本家的支持!
          家网的事,是我们大家自己的事,需要得到大家的认可,才能达到认识的统一,“口径”的统一,步调的统一,网名的统一!
    谢谢!谢谢!!

汪双杰 发表于 2011-7-25 18:07:26

回 楼主(汪根远) 的帖子

我完全赞同本家的观点。

回家 发表于 2011-7-25 20:25:51

诸位本家晚上好,我同意实名见面.但是.我在本网某群看到许多不礼貌的言语,心里很不是味.既是一家人,为何骂大会,大家共同体会一下,完善一下,活出汪氏尊严,好吗?

汪根远 发表于 2011-7-25 21:58:13

谢谢双杰本家,回家本家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这位“回家”先生,您好,我们聊几句好吗?您即把网名取作“回家”,就是把这里认作了自己的“家”!即对《家网》的那种由衷的拳拳情感,昭然显现!您即招呼大家为“本家”,说明您一定是我们汪氏的同宗裔属了!对吗?
   我们这个《汪氏宗亲网》论坛,除为数不多的,对研究汪氏家族的历史与发展的学者、专家,博士、研究生等以外,几乎全是自家的长幼裔属!所以,一直被大家亲切的称为《家网》!在这个网站中,人人平等,和平共处,相互交流,寻根问祖,正误互纠,互通有无,··············在这个大家庭中,除正常的“学术争论”外,据我所知,并没有像您说的“不礼貌语言”,更不会有“大骂”的行为出现!这些都是这个家网绝不允许的!就是偶尔宗亲间出现个别的“有碍团结的”语言,也绝不会超过一至两个小时之内,及时解决了!至于您说的QQ群,是不属于这个《家网论坛》之内的,属于“友情(网络)连接”的部分,是“客串”!那都是属于“个体”的,地域性很强的“群聊体系”,当然和我们这个“建制规范”“网规森然”的、全球性的家网论坛,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就是这样认为、和理解的!不知对不对!!欢迎批评教正!!
   呵呵呵,说多了,您可不要介意啊!谢谢!!

汪传海 发表于 2011-7-26 04:57:48

根远本家说出了我想说的话,我到家网来也一年多了,还未发现这种情况.到了这里跟家里一样,没有必要遮遮掩掩.

汪金清 发表于 2011-7-26 05:07:44

引用第2楼汪传海于2011-07-25 05:09发表的 :
支持根远本家的建议! http://www.iwangs.com/bbs/images/back.gif

汪根远 发表于 2011-7-26 07:53:19

谢谢传海前辈与金清本家的理解与支持!!
    能得到大家的支持与认可,我很欣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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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建议 《汪氏宗亲网》论坛广大的·本家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