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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遵安徽布政使司磨勘粘签改正凡例
一 例禁谱书不得引用古昔帝王。我汪所据诸旧谱,得姓以前渊源悉载也,兹遵饬彻去。谨述自颍川以来,载其因名著姓,因源及委,程子所 谓不忘其本者是。
一 自著姓四十四传至世华公、铁佛公,为我族发源近祖,十姓九汪胥录此也,距今千余年迄。蒙历代荣封,例不应载,但本二公以后考其次数亦只四十余代,脉脉相承,枝连干,叶连枝,毫非以梅附杏,而且松楸在目,霜露关情,高曾一体,未便删除。
一 敬避 圣祖仁皇帝圣讳,上一字写元字,下一字写煜字;世宗宪皇帝圣讳,上一字写允字,下一字写正字;今上御名,上一字写宏字,下一字写历字。
一 新旧传记,字句违碍,有遵全删者,有遵节删者,有古昔帝王敕赐及古笔不敢涂乙者,阙之而已,其称辞、命名、僭妄,一切遵签删去,不敢存之简端。
一 奉宪 饬四十年各派所领之谱,共计若干,查照遵签,一律更正,距今四载,功令煌煌。顾有未经齐集遵行者,玑既惫甚,且迟之又久,今固不敢不遵限详销矣。其自兹以前之尚仍旧刻者,责有归以后之奉宪 签裁者。永为定本,不得以异同滋议。
摘录自清.汪玑《汪氏统宗世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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