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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潮评特约评论员:李六合)近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到广州市检查亚运施工。汪洋称,由于亚运施工的关系,给广州各市民带来生活上不便,他表示道歉。(5月21日广州电视台报道)
看了这些报道,笔者认为,汪书记面对亚运施工所造成“水浸街”等问题,不推不诿,主动向市民道歉,令人钦佩。省市领导就工作失误向人民进行道歉,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可这样的事多年来还是凤毛鳞角,很不常见,所以,汪书记身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担当精神,十分可贵。
汪书记的道歉精神让人记起古人范仲淹的话:“为官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也就是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政府工作人员不是神,政府工作本来也免不了会有失误和错误,即使官至高层,也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公罪”就是当官为民应付的责任。既然“不可无”,就是要求官员在处理事情时遇到了“公罪”,就没有必要去隐瞒、去推诿。而是要勇于面对,主动担责,敢于向民众道歉。
省市领导就工作失误向人民进行道歉,是正确处理党和政府与人民关系的态度问题。道歉,说明了党和政府明白自己的权力来源和负责的对象。从本质上说,权力是人民给予的,所谓“公权民授”。因此,官员的角色是为人民办事,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人民选举政府首长并组成政府,委托他们为人民服务。党和政府工作人员从这些服务中得到荣誉和薪金的回报,这种薪金和荣誉当然来自人民的奉献。如果政府不能按照人民的意愿,为人民处理各种事物,提供合格的服务,由省市领导出面讲清情况,向人民道歉,道歉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很有必要。可在不少官员的心中,他们固守的准则是官贵民贱。他们很少公开承认会犯错误,也不会公开向人民道歉。事实上,我们的百姓都是很朴实的,他们对于政府工作的要求也并不苛刻,能够体谅政府的缺点。实践也证明,政府做错了什么事情,只要有关领导出面讲明情况,道个歉,他们也就满足了,也就毫无怨言了。
当今全国都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们在复杂的发展道路上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的各级官员就应该像汪洋书记那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让向人民道歉成为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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