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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元老级人物汪道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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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公支下绩北坦头“世承堂”汪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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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20: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汪道渊是安徽歙县人,生于1913年,后入上海大厦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学习。毕业后曾任陆军军官学校教官。后入中央大学研究院深造,担任中央大学副教授。抗战时期入中央训练团党政班受训,结业后返重庆卫戍总部任军法处长。抗战胜利后历任北平警备总严办公室主任、政工处长。1949年底随国民党退台,先后入“革命实践研究院”第10期、“国力军法学院”学习,历任台湾省立行政专科学校教授兼训导主任,中兴大学教授,“考选部”第一、三司司长,“国防部”军法局长、军法复判局长、“国际部”常务次长、“司法行政部长”、“总统府国策顾问”、“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等职。最后又出掌继俞大维、蒋经国亡后的第三位文人“国防部长”之职。

  汪道渊一再升迁,除了他本人具有一定的能力之外,很显然,他还具有一些做大官的窍门与秘诀。据了解汪道渊个性的人士分析说,汪最大的长处是:上级机关对他的任何安排他都毫不在意,要他干他就干下去,要他下台他也会欣然离开,不会有半点抱怨。蒋经国最欣赏这一点。例如他干“司法行政部长”仅两年半就被调职为“国策顾问”。本来以为这只是一个不顾不问可享清福的差使,谁知刚交下“司法行政部”的担子,就接到蒋经国的电话,要他到“总统府”上班,以备随时垂询。汪道渊在“国策顾问”任期内,是每天到“总统府”上班的三位“国策顾问”之一(另两位是沈之岳与魏景蒙)。

  汪道渊的另一特点是深体蒋经国的心意。1983年底,国民党当局同意“国民大会”召开第七次大会而成立了“法律顾问小组”,研究是否修正临时条款问题,汪道渊经蒋经国圈定列为此小组的成员。小组开会时,汪道渊深知蒋经国的心愿,所以在会中力排众议,认为暂不修改临时条款为宜,将多数人士修改临时条款之议搁置下来。此中做法深得蒋经国嘉许。

 ( 附:汪道渊的胞弟汪道湘是我父亲的朋友,和我们家是同街邻居,汪道湘也因哥哥是国民党政要的关系,成了无产阶级专政的“运动员”。至到文革结束后,才落实政策得到平反,后也因哥哥在台湾的重要地位,成了县外事办和民革委员至到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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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21: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台北法院判决一起争议案件 艾滋病患须搬离社区


2006-10-13 09:09



  中新社香港十月十二日电 台北消息:台北地方法院十一日判决,收容艾滋病患的台湾关爱之家协会,应搬离台北市再兴社区。

  据称,这是岛内第一件社区管委会采诉讼途径,“驱逐”艾滋病患暂时“群居”社区的案例。

  综合《中国时报》、《联合报》十二日报道,前“司法院”副院长汪道渊的儿子汪其桐在台北市木栅再兴社区买了一栋五层楼别墅,去年以每月一元的租金租给关爱之家协会,收容了二十多名艾滋病患,其中有五、六名艾滋宝宝。关爱之家搬进社区后,引起其它住户恐慌,社区管委会通过决议,要求关爱之家搬家。

  关爱之家表示,台北市政府曾函释指出,关爱之家提供无家可归的艾滋病友暂时容身处所,“不属于收容机构性质”,因此关爱之家没有违反社区规约。

  但法院不采台北市政府的见解。法官认为,关爱之家有收容艾滋病患之实,“属艾滋病感染者中途收容机构”。法官指出,台北市政府列管的艾滋病带原者有一千三百零九人,关爱之家就收容了十四人,占百分之一以上;艾滋病患与住户间的接触机会相较增加,且艾滋病患集中的医疗废弃物处理都对社区居民的健康及心理造成严重威胁。

  案件宣判后,关爱之家创办人杨捷表示,法官的判决等于宣布艾滋病友不得在社区居住,根本违背“卫生署”保障感染者基本人权的法令。关爱之家不会迁离,也准备提出上诉,长期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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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21: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汪道渊 (wang tao-yuan, 1913—) 字守一。安徽省歙县人。
   上海大夏大学法律系、中央大学研究院毕业。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期、“中央训练团党政研究班”及军事学院结业。曾任国民党中央军校教官,中央大学副教授,重庆卫戍总部军法处处长,北平警备总部办公室主任、政工处处长、朝阳法学院教授。
  去台湾后,历任台湾行政专科学校教授兼训导长。中兴大学教授、“考试院”考选部第一、三局局长。“国防部”军法局局长、复判局局长。1966年任“国防部”常务次长。1968年任“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1976年任部长。1978年被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1984年任“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1986年任“国防部”部长。1987年4月—1993年任“司法院”副院长。是国民党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1988年7月被聘为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著有《国际法大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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