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29楼(九华星云) 的帖子
呵呵,谢谢了!“小误”立即进行了改正;“大错”经推敲,认真进行了改正。
当时,只是觉得老谱的记载为:冠世——河——广洋,推敲严重错误了!由此看来:冠世公的儿子除了河公之外,至少还有2个,“诸叔”可以说明这个问题。这已经不是“近支族人”的含义了。
“诸叔”——“从兄”、次兄——幼儿、长女——?没有啦?全没有啦?“灭门啦?”
又有新任务了! 广洋公的弟弟也并非一个!
《喜平苏州兼得家书二首》中有:“慈亲膺寿考,诸弟喜平安”句 说明广洋公至少有两个弟弟。[size=4]]
回 31楼(汪根远) 的帖子
感谢根远兄善言!同时,正式向大哥提议:让我们共同努力,把祖上的遗墨研究好,让更多的汪氏子孙,都能了解祖先的功德,激励后人更加努力!一人之言,终有偏颇,集大家善谋,才可以日臻完善!
《喜平苏州兼得家书二首》,后来看到了。
截止至此时,《凤池吟稿》全书,改录为现代文,完毕!这只是第一遍,还未来得及仔细校对!有些字属于异体字、讹字、生僻字、假借字,更有一些早已废弃不用了的古字,甚至还有生造字、自造字,难度很大。
还请大家,仔细研究原稿!
回 7楼(汪寿杰) 的帖子
转来根远兄帖子!之前我已进行了部分校对,看到这个贴子,知道还是有很多问题,慢慢修改吧!七弟你好: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把这篇《汪右丞诗集序》的文字校对了一遍。本着对祖先留下的这点文献,研究好研究透的目的,和于“研究会”荣辱与共的心情 ——也可说是“集体荣誉感”吧,把值得“斟酌 ”的地方指出来,以供参考,权且是帮你校对一下,千万不要误会、是愚兄在故意“挑毛病”啊。
(1)第三行“然其情也曲以畅”句 ——多一“也”字。
(2)第四行 “览乎城宫阙观之壮 ” ——应为“览乎城阙宫观之壮”。
(3)第一自然段最后一句 “非善功诗” ——应为“尤喜攻诗”。
(4)第二自然段一行最后 “旌旗翩翩” ——应为“旗纛翩翩”。
(5)第二自然段第二行 “夫及其治定”——应为“先及其治定”。
(6)第二自然段第二行 “入坐庙堂” ——应为“入坐朝堂”。
(7)第二自然段第三行 “故其诗典雅兮,严···”——应为“故其诗典雅尊严,·····”
(8)同上稍后 “如揖如趋者,言他······” ——应为“如揖如趋,此无他········”
(9)第二段最后一句 “亦其势所明宜也” ——应为“亦其势之所宜也”。
(10)第三自然段第二行 “民纷者,大非正” ——应为“民彛甚大非止”。
(11)第三自然段二行尾、三行头 “而为丰腴,其跃然,诗之体···”——应为“而为丰腴矣,虽然诗之体···”
(12) 三行“···歌谣,++每出诋隶侮辱女之手”——应为”歌谣之辞,多出氓隶妇女之手“
(13) 四行 ”公明大夫“ ——应为——"公卿大夫”。卿:为草书。
(14)第四自然段 “以为一代之盛典乎” ——应为“以为盛典乎”。
(15)末段 “·····诗化并传不松者” ——应为“诸作并传不朽者”。
(16)即“公名某,乃上之所赐”句——上面已说,不复赘言。
打完这些,天已黑下来,心意尽到,理解程度在个人,但愿不要认为是愚兄故意找麻烦,余愿足矣!
回 32楼(汪寿杰) 的帖子
七弟你好:看了你的贴子,很高兴!也很感动!
一人之言,终有偏颇,集大家善谋,才可以日臻完善!————极富哲理的至理名言啊!!!
家乘研究,族根脉源,地域文化,祖德承传,去伪存真,论坛辩言·。···············
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只要不嫌愚兄学识浅陋,一句话——愿附骥尾!
回 8楼(汪寿杰) 的帖子
七弟:校对了一下《封忠勤伯诰》全文,有两点可商磋:
1 ··········特加尔:“开国翊运守正、文臣资善大夫······················句
是否应断句为“开国翊运、守正文臣、资善大夫····················
2 食禄三千六百石————其中漏打一“禄”字。
回 9楼(汪寿杰) 的帖子
七弟:校对了《除中书右丞诰》之文字,提几点看法:
1第一行“所以参政本” ——应为“所以赞政本”。
2第 二行“道足以佐文治学,足以庇民生” ——应为“道足以佐文治,学足以庇民生”。
3第三行 “老效已著” ——应为“劳效已著”。
4第四行 “是用命而”·················· ——应为“是用命尔”。
5 第五行 “朕期而久矣” ——应为 “朕期尔久矣”。
另外,最后两行断句生涩,似应斟酌。 并复34、35、36楼!
大哥:
辛苦了!所提善言,不胜感激,据君之言,已经对原帖作了改正。个人保留之处,仍未改动,待议后再行调整。
回 37楼(汪寿杰) 的帖子
你作得很对,虽然我校对后,提出几处可“斟酌”的地方,但不一定全对,很大程度上存有“自我理解的倾向性”。按你自己的理解有所保留,是对的。很好!真的··························
回 14楼(汪寿杰) 的帖子
七弟:今晚,校对了一下《郡志本传》,有三处与原稿有出路:
(1)第二自然段,一行:“行枢密院‘撰’史” ——应为“行枢密院‘掾’史”。
(2)。。。。。七行:“唆(音‘梭’)‘使’御史”——应为“嗾(音‘叟’)‘侍’御史”。
(3)。。。。。七行:“又‘唆’(音‘梭’)” ——应为“又‘嗾’(音‘叟’)”
有原文可依,应尽量打原文原字。望查对。